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基[2002]26号
【颁布时间】 2002-12-27
【实施时间】 2002-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47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重视,各地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但是,现行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反映在强调甄别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注重学习成绩,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评价方法单一;尚未形成健全的教师、学校评价制度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坚持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原则
  
  1.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 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师的教育水平,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价的过程称为促进教学发展于提高的过程。
  
  3. 对学生、教师与学校的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既要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重视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也要重视在学校的课程管理、教学实施等管理环节中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形成生动、活泼、开放的教育氛围。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4. 评价方法要多样,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便于评价者普通使用的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方法,探索有利于引导学生、教师和学校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
  
  5. 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过程。要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
  
  6. 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作用,使评价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二、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
  
  7. 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应包括评价的内容、标准、评价方法和改进计划。评价标准应该用清楚、简明的目标术语表述,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1)基础性发展目标: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环境保护。
  
  公共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2)学科学习目标:
  
  各学科课程标准已经列出本学科学习的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并对评价方式提出建议。
  
  8. 学生评价的措施与方法
  
  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的评价方式(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学生成长记录等)了解每个学生的优点、潜能、不足以及发展的需要。
  
  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纪录。成长纪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长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纪录,体育与文艺活动纪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