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保监发[2002]57号
【颁布时间】 2002-05-20
【实施时间】 2002-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57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保险公司数据真实性进行检查的通知

[接上页]

  │一、期初库存数││││
  
  ├────────────────┼──────┼──────┼────┤
  
  │其中: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持有数││││
  
  ├────────────────┼──────┼──────┼────┤
  
  │二、本期新增数││││
  
  ├────────────────┼──────┼──────┼────┤
  
  │其中:印制数││││
  
  ├────────────────┼──────┼──────┼────┤
  
  │从上级领取数││││
  
  ├────────────────┼──────┼──────┼────┤
  
  │三、本期使用数││││
  
  ├────────────────┼──────┼──────┼────┤
  
  │其中:作废数││││
  
  ├────────────────┼──────┼──────┼────┤
  
  │业务部门或人员持有数││││
  
  ├────────────────┼──────┼──────┼────┤
  
  │四、期末库存数││││
  
  ├────────────────┼──────┼──────┼────┤
  
  │其中:作废数││││
  
  ├────────────────┼──────┼──────┼────┤
  
  │业务部门或人员持有数││││
  
  ├────────────────┼──────┼──────┼────┤
  
  │五、其他││││
  
  └────────────────┴──────┴──────┴────┘
  
  经理:财务负责人: 制表人:
  
  附表三:
____险单证清理表(财产险公司)

  
  清查单位(部门):清查时间:
  
  ┌─────────┬──┬──────┬───────┬─────┐
  
  ││行号│版本一│版本二│备注│
  
  ││├───┬──┼───┬───┼─────┤
  
  │││数量│号码│ 数量 │ 号码 ││
  
  ├─────────┼──┼───┼──┼───┼───┼─────┤
  
  │一、期初库存量│ 1││││││
  
  ├─────────┼──┼───┼──┼───┼───┼─────┤
  
  │二、本期新增单据│ 2││││││
  
  ├─────────┼──┼───┼──┼───┼───┼─────┤
  
  │1.印制数量│ 3││││││
  
  ├─────────┼──┼───┼──┼───┼───┼─────┤
  
  │2.从上级领入数│ 4││││││
  
  ├─────────┼──┼───┼──┼───┼───┼─────┤
  
  │三、本期使用数│ 5││││││
  
  ├─────────┼──┼───┼──┼───┼───┼─────┤
  
  │1.本级使用数│ 6││││││
  
  ├─────────┼──┼───┼──┼───┼───┼─────┤
  
  │2.下级领用数│ 7││││││
  
  ├─────────┼──┼───┼──┼───┼───┼─────┤
  
  │四、期末库存数│ 8││││││
  
  └─────────┴──┴───┴──┴───┴───┴─────┘
  
  说明:1.本表按险种分别填写。
  
  2.若一个险种分若干版本可以自动横向添加,但是应另行附文对每个版本主要特征进行说明。
  
  3.本表第二行=第三行+第四行,第五行=第六行+第七行,第八行=第一行+第二行-第一行。
  
  4.本表的填写机构为每一级的单证使用部门,省级分公司的清查表应报当地保监办。
  
  5.发票的清查也使用本表进行,但是从同级税务部门直接购买的填写在第三行,其他填写方式同其他单证。
  
  6.期初数应根据填表部门可以确定的上一次清查时间为准,但不得晚于2001年3月31日,期末时间点应以自查时间为准。
  
  附表四
:____险保费收入明细表(财产险公司)

  
  填报单位: 金额单位:元
  
  
  
  ┏━━┯━━━┯━━━┯━━━┯━━━━┯━━━━┯━━━━┯━━━━┯━━━━┯━━━━┓
  
  ┃编号│保单号│批单号│保单印│签单保费│收款金额│发票号码│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业务来源┃
  
  ┃│││刷流水│或批单的│││起期││止期┃
  
  ┃│││号│批增金额│││││┃
  
  ┃││││或批减金│││││┃
  
  ┃││││额 (以负│││││┃
  
  ┃││││数表示)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