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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保监发[2002]57号
【颁布时间】 2002-05-20
【实施时间】 2002-05-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57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保险公司数据真实性进行检查的通知

[接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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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明细表由具有核算权的保险机构填写,并以Excel表形式留存在电脑中备查,不需打印;
  
  2.本表涉及的所有项目,凡在保费收入核对表中列明的险种必须填写;
  
  3.如果一张保单有2份批单涉及到保费收入的变化,则在本表中,该保单占三行,这三行的保单号相同。
  
  附表五:
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核对表

  
  填报单位:(公章)金额单位:元
  
  ┌───────────────┬───┬───┬───┬────┬───┬───┬──┐
  
  ││机动车│企财险│货运险│汽车消│住房按│其他险│合计│
  
  ││辆保费│││费信贷险│揭保险│││
  
  ├───────────────┼───┼───┼───┼────┼───┼───┼──┤
  
  │一、业务数据││││││││
  
  ├───────────────┼───┼───┼───┼────┼───┼───┼──┤
  
  │(一)直接业务││││││││
  
  ├───────────────┼───┼───┼───┼────┼───┼───┼──┤
  
  │本期签单业务││││││││
  
  ├───────────────┼───┼───┼───┼────┼───┼───┼──┤
  
  │批减金额││││││││
  
  ├───────────────┼───┼───┼───┼────┼───┼───┼──┤
  
  │批增金额││││││││
  
  ├───────────────┼───┼───┼───┼────┼───┼───┼──┤
  
  │保险费小计││││││││
  
  ├───────────────┼───┼───┼───┼────┼───┼───┼──┤
  
  │收费金额││││││││
  
  ├───────────────┼───┼───┼───┼────┼───┼───┼──┤
  
  │(二)代理业务││││││││
  
  ├───────────────┼───┼───┼───┼────┼───┼───┼──┤
  
  │本期签单保费││││││││
  
  ├───────────────┼───┼───┼───┼────┼───┼───┼──┤
  
  │批减金额││││││││
  
  ├───────────────┼───┼───┼───┼────┼───┼───┼──┤
  
  │批增金额││││││││
  
  ├───────────────┼───┼───┼───┼────┼───┼───┼──┤
  
  │保险费小计││││││││
  
  ├───────────────┼───┼───┼───┼────┼───┼───┼──┤
  
  │收费金额││││││││
  
  ├───────────────┼───┼───┼───┼────┼───┼───┼──┤
  
  │直接业务、代理业务签单保费合计││││││││
  
  ├───────────────┼───┼───┼───┼────┼───┼───┼──┤
  
  │直接业务、代理业务收费金额合计││││││││
  
  ├───────────────┼───┼───┼───┼────┼───┼───┼──┤
  
  │二、财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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