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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一、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五十二)开展对入世后劳动保障工作研究。认真学习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法律文件。抓紧研究入世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影响,进一步提出应对策略。适时调整和完善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相适应的政策法规。 (五十三)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推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争取在100个“三化”试点城市市内联网覆盖面扩大到区县,督促和推动100个城市完成综合月报数据库和季度分析报告并上报,做好全国和各地劳动力市场信息发布工作。抓紧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规划、标准的落实和统一软件平台的推广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从资源数据库中进行数据统计并通过网络上报的试点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卡建设的管理和规范工作。推动各地劳动保障信息网站建设,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十四)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科研工作。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并以此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加强对困难群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研究就业形式多样化后劳动关系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规范劳动关系的新办法。加强对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人力资源研究,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 (五十五)加强劳动保障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重要文献选编》和《领导干部社会保障知识读本》。组织好全国首届劳动保障知识电视大奖赛、全国首届劳动保障知识竞赛。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时效,在反映社情民意上下功夫。 (五十六)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争创“三优”信访文明窗口活动,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加大信息反映和督查工作力度。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集体上访事件。制定防止突发事件的预案,增强化解矛盾的能力。 (五十七)积极推进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1999年-2003年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关于深入开展劳动保障业务知识培训的通知》,重点抓好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全面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的各项任务。办好第三期全国劳动保障厅局长培训班。 (五十八)扩大国际领域的合作和交流。认真组织参加第90届国际劳工大会及其他有关部门会议。规划和安排好各种级别的出访。严格出国(境)考察、培训团组的管理,保证出访任务围绕中心工作进行。做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已有的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积极推广项目成果,提高多双边合作项目的效率。通过各种途径开拓新的项目渠道。加强境外就业管理工作。做好中德社会保险协定的实施工作,研究与有关国家签署社会保险双边协定。根据我部与国际劳工组织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开发和落实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合作项目。 2002年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团结奋斗,扎实苦干,以劳动保障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