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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人发[2002]35号
【颁布时间】 2002-01-01
【实施时间】 200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62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国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

[接上页]

  采取政策引导和激励措施,调整中医药人才的分布格局,使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在农村和基层医疗市场得到充分发挥;在继承、发扬和创新的过程中,加强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注重培养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形成一支国内外知名的中医药专家队伍;发挥传统医学的特色和优势,努力加强对优秀临床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要认真培养造就一批能够适应新形势、新环境下中医药市场竞争的新型管理人才。
  
  (十二)加强对全国卫生人才建设的监督与指导
  
  建立人才队伍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程序、方法,对各地进行《纲要》实施过程的监督和阶段的总结评价。
  
  针对各阶段目标的实施情况和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相关政策研究,必要时对《纲要》目标、内容进行修正、调整和补充。
  
  2015年末,对《纲要》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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