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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邮政局
【发文字号】 国邮[2001]256号
【颁布时间】 2001-06-07
【实施时间】 2001-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82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办国内快递包裹业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
  
  为积极开拓邮政物流配送市场,充分发挥邮政网络资源优势,促进邮政业务结构的进一步调整,提高邮政物流的市场竞争能力,国家邮政局决定开办国内快递包裹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办日期及范围
  
  国内快递包裹业务自2001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个别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可暂缓开办,开办局由各省(区、市)局负责核定,报国家局公众服务部备案。
  
  二、市场定位和服务对象
  
  国内快递包裹的市场定位是拓展物流配送市场,弥补邮政包裹业务种类的不足。以形成普通包裹、快递包裹和特快专递包裹三个档次,来适应多层次的市场需求。其主要服务对象为工商企业、电子商务公司、邮购公司等,同时也可以满足居民之间扩大的包裹寄递的需求。
  
  三、服务水平和时限标准
  
  国内快递包裹业务的省会城市全程运递时限为4—6天,全程采用陆路运输,进出转口处理比照普通包裹的标准,适当增加封发频次,投递按每日二个频次组织投递到户。各省(区、市)局根据快递包裹传递时限规定(具体见国内快递包裹业务处理办法)要求核定开办局的全程时限,报备国家局网路运行部。
  
  四、资费标准。
  
  快递包裹实行分区计费方式,其计费区与普通包裹计费区相同。各局按照附件1的标准编制《国内快递包裹资例表》,报备国家邮政局计划财务部。
  
  为便于基层掌握此业务收费办法,现对快递包裹资费进行举例分析。
  
  例:现有北京寄往上海的6千克快递包裹1件,保价金额为500元,计算该快递包裹资费如下:
  
  1.根据普通包裹资例表查得北京寄往上海的1000克普通包裹标准为2.30元,对应该计费区的快递包裹资费标准为首重1000克7元、5000克以内续重每500克3元,5001克以上续重每500克1.6元。
  
  2.根据上述标准,计算该快递包裹的分区资费应为:7+3*8+1.6*2=34.2(元)。
  
  3.按1%的比例计算该快递包裹的保价费为500*1%=5(元)。
  
  4.将基本资费与保价费和挂号费相加,计算出应收资费为41.2元。
  
  五、财务统计处理
  
  国内快递包裹业务的业务量统计为“国内快递包裹”,计量单位为“件”,是国内包裹的其中数;业务收入列入“邮政业务收入.包裹收入.国内快递包裹收入”科目。
  
  六、业务处理
  
  国内快递包裹是介于普通包裹与特快专递包裹之间的包裹寄递业务,从收寄到投递”各环节的处理都适当加以区别。各局应根据本局实际情况,按照“国内快递包裹业务处理办法”(见附件3),认真安排作业组织,确保各环节的业务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七、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局公众服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国内快递包裹业务,认真做好开办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于2001年7月15日之前将开办的局名、时限及资费报国家局相关部门,并对业务开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国家局公众服务部。
  
  附件1:国内快递包裹资费分区资例简表(略)
  
  2:国内快递包裹资费参考表(对外)
  
  附件2:
  
  
国内快递包裹资费参考表(对外)

  
   单位:元
  
  ┌────────────┬─────────────────────┐
  
  │计费区间│资费│
  
  │综合里程数├──────┬──────┬───────┤
  
  ││首重1000克│5000克以内续│5001克以上的续│
  
  │││重每500克 │重500克 │
  
  ├────────────┼──────┼──────┼───────┤
  
  │500公里及500公里以内│5 │2 │1 │
  
  ├────────────┼──────┼──────┼───────┤
  
  │500公里以上至1000公里 │6 │2.5 │1.3 │
  
  ├────────────┼──────┼──────┼───────┤
  
  │1000公里以上至1500公里│7 │3 │1.6 │
  
  ├────────────┼──────┼──────┼───────┤
  
  │1500公里以上至2000公里│8 │3.5 │1.9 │
  
  ├────────────┼──────┼──────┼───────┤
  
  │2000公里以上至2500公里│9 │4 │2.2 │
  
  ├────────────┼──────┼──────┼───────┤
  
  │2500公里以上至3300公里│10│4.5 │2.5 │
  
  ├────────────┼──────┼──────┼───────┤
  
  │3000公里以上至4000│12│5.5 │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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