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第二十四条 每个应用BIBS的分支机构应设立业务操作员岗。业务操作员负责在BIBS上进行业务操作、生成报表及维护客户信息等工作。至少要配备3名业务操作员,分别负责业务数据的录入、复核和授权。 第二十五条 一级分行国际业务部的综合管理员和权限维护员不能相互兼岗。 第二十六条 系统维护员、综合管理员、权限维护员和综合维护员因公出差或其他事项暂时离岗,要落实专人顶岗。系统维护员、综合管理员、权限维护员和综合维护员调离岗位,需通报上级行国际业务部门,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做好接岗人员的培训工作,脱岗后1个月方可离岗。 第五章 用户授权管理 第二十七条 BIBS中登记注册的用户分为超级用户和普通用户两类。超级用户指能生成和注销其他用户、维护有关授权和额度控制信息的用户。除超级用户外,其他用户均为普通用户。 第二十八条 系统维护员根据本级国际业务部负责人的书面指令,按以下程序生成和激活一级分行的超级用户: (一)为综合管理员和权限维护员在BIBS分别注册1个不带任何权限的超级用户,给予用户代码和用户密码。 (二)给综合管理员所掌握的超级用户,赋予生成和注销不带任何权限用户的权限。 (三)根据总行的授权和一级分行的外汇业务经营范围,确定一级分行在BIBS中所需使用的UNIX端菜单权限和WINDOWS端的操作权限。系统维护员给权限维护员所掌握的超级用户,赋予以上权限。 第二十九条 根据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主管国际业务行长、国际业务部门经理(或主任)的书面指令(以下简称有权签发人的书面指令),按以下程序生成和激活其超级用户: (一)综合管理员为其综合维护员在BIBS中注册1个超级用户,给予用户代码和用户密码。 (二)根据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BIBS应用等级,确定其所需使用的U-NIX端菜单权限和WINDOWS端操作权限。上级行的权限维护员(或综合维护员)给下级行综合维护员所掌握的超级用户,赋予以上权限。 第三十条 根据一级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或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有权签发人的书面指令,按以下程序生成和激活其普通用户: (一)综合管理员为业务操作员在BIBS中注册普通用户,给予用户代码和用户密码。 (二)BIBS的普通用户权限分为UNIX端权限和WINDOWS端权限两种。U-NIX端权限通过角色来设置。WINDOWS端权限,由权限维护员或综合维护员直接赋予有关的用户。 第三十一条 角色的划分。角色是指业务操作员按其岗位分工和职责,在UNIX端处理业务所需使用BIBS菜单权限的集合。角色由一级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或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主管国际业务行长、国际业务部门经理(或主任)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国际业务部门的内设部门职责和人员岗位分工进行划分。 第三十二条 角色的设置和维护。角色由权限维护员、综合维护员根据一级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或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有权签发人的书面指令在BIBS中进行设置和维护。 第三十三条 角色的绑定。权限维护员、综合维护员根据一级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或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有权签发人的书面指令,将业务操作员的用户代码与相应的角色进行绑定。 第三十四条 绑定角色的调整或撤销。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对业务操作员的职责进行调整时,由权限维护员或综合维护员,根据一级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或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有权签发人的书面指令,及时对其所绑定的角色做相应调整或撤销。 第三十五条 临时角色的设置、绑定与撤销。因工作需要而需赋予业务操作员临时工作职责时,由权限维护员或综合维护员,根据一级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或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有权签发人的书面指令,在BIBS中设置临时角色并与相应业务操作员的用户代码进行绑定。书面指令必须注明临时角色的有效期限。期限到期以后,权限维护员或综合维护员要及时撤销相应的绑定。 第三十六条 用户注销。用户的注销遵循“谁生成,谁注销”的原则。用户代码一经注销,永久不再起用。因人员调离等原因,需对用户代码注销时,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注销综合管理员和权限维护员所掌握的超级用户,由系统维护员根据一级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的书面指令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