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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农业银行
【发文字号】 农银发[2002]10号
【颁布时间】 2002-01-30
【实施时间】 2002-0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83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第十三条 扶贫贷款计划要比照自主类贷款计划的配置要求,逐步提升配置层次和客户分类,规模较大客户的计划要由一级分行直接配置和监控。
  
  第十四条 外币贷款计划管理可比照人民币贷款计划的管理方法。
  
  第三章 存量贷款收回计划
  
  第十五条 为落实贷款的收回再贷计划管理,各级行要编制、实施存量贷款收回计划。存量贷款收回计划按年分季核定。主要包括:
  
  期限管理收回计划;
  
  存量贷款退出计划;
  
  不良贷款清收收回计划;
  
  呆账核销收回计划;
  
  划转以资抵债资产收回计划等。
  
  第十六条 各级行直接配置到优良客户的贷款计划要实行期限管理,配置时确定计划使用期限,到期予以收回。确需延期占用计划的,须报配置行申请重新配置。
  
  第十七条 总行按户配置到分行的贷款计划期限管理因分行等级不同而有差别。对一类行、二类行,由一级分行实施期限管理,计划到期由一级分行收回留用;对三类行、四类行,计划到期由总行按一定比例收回。分行(含)以下要对上级行和本级行直接配置到优良客户的贷款计划实行期限管理。
  
  第十八条 存量贷款退出计划指依据客户分类状况和结构调整目标,对目前贷款仍反映基本正常的一般客户及限制、淘汰客户制定的主动压缩贷款余额的计划。
  
  存量贷款退出计划要自下而上编报、自上而下核定下达,逐级细化落实,分级集中调配。总行依据分行上报计划和对分行信贷客户结构调整要求,核定下达分行存量贷款退出计划,并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由总行进行重新配置。一级分行要将一部分退出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客户,并对贷款余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退出客户按户监测和实施收回计划的调控。二级分行原则上要将全部退出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客户,并对贷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退出客户按户监测和实施收回计划的调控。支行要按户落实存量贷款退出计划,并按户监测和管理。
  
  第十九条 呆账核销收回计划依据呆账核销计划确定,按照核销进度由一级分行集中收回相应的贷款计划,并报总行备案。
  
  划转以资抵债资产收回计划按照实际划转的本金数额确定,计划全部上收到一级分行。
  
  不良贷款清收收回计划依据不良贷款清收计划确定,按季核定计划收回额,按比例分级集中收回。
  
  第二十条 总行每年年初规定总行和分行应集中的贷款收回计划范围和最低比例,总行下达分行的收回计划要全部集中于二级分行(含)以上。实际收回贷款超过下达计划的部分,原则上也要集中到二级分行统一管理。贷款计划收回后,要由相应的管理行按照贷款增量计划的管理要求,进行重新配置,重点要用于引导类贷款和重点优良客户贷款。
  
  第四章 计划的实施与调整
  
  第二十一条 信贷计划按年核定,分季实施。各行季度贷款投放计划要以期初贷款增量计划为基数,并随着季度贷款收回计划的增加逐季增加。季末,总行按一定比例集中部分贷款收回计划进行重新配置,并相应扣减分行的年初增量计划。
  
  第二十二条 分行如需调整总行核定的信贷计划,要向总行提出申请。在一般情况下,总行在收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其申请。
  
  第二十三条 当人民银行宏观调控要求发生变化时,总行将采取下列调控措施加以控制和引导:
  
  (一)增加或减少贷款增量计划,调整计划结构;
  
  (二)调整总行资金营运计划,增加或减少资金调度额度;
  
  (三)调整系统内往来资金利率;
  
  (四)改变信贷计划管理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贷款增量计划中自主类结余、引导类不足的,分行可自行由自主类调剂到引导类,并报总行备案;引导类计划结余的,经总行审批可调剂到其他项目;专项计划不得调剂使用,如有结余,上缴总行统一调配。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全年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实行存贷比例管理的分行要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预测的全年贷款增量报总行,总行将其纳入全行贷款总量计划。
  
  第五章 计划的监测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 为实现信贷计划管理的目标,必须建立分层次的计划监测考核制度,完善监测信息。各级行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管理职责对辖内信贷计划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计划管理部门与信贷管理、客户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信贷部门要做好贷款分类客户台账的登记、监测工作,计划管理部门要依据信贷台账做好贷款投放、收回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测。《新增人民币贷款投向监测表》(附表5,略)须经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审核后,上报上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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