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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 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商品交易为基础,严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上级机构授权,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管辖行报备。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第二章 承兑申请 第六条 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三)近两年在我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第七条 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行提交下列资料: (一)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以及承兑申请人承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四)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质)押物的有关资料(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 (六)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 保证金和担保 第八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按照客户信用等级收取保证金。AA级(含)以上客户可免收保证金;AA-级客户收取汇票金额10%(含)以上的保证金;A+、A级客户收取汇票金额30%(含)以上的保证金;A-级客户收取汇票金额50%(含)以上的保证金;BBB级(含)以下客户收取100%的保证金。 经一级(直属)分行批准,对AA-级客户可免收保证金,对A+、A、A-级客户可酌情减收保证金,但减收额最多不得超过应收额的一半。 对未评级客户按总行有关规定比照相应信用等级收取保证金。 第九条 AA级(含)以上客户可免予提供担保。AA-级(含)以下、A-级(含)以上客户按规定比例缴存保证金以后的差额部分,应当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抵(质)押物应具有稳定的价值和较强的变现能力;保证人的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含)以上,且不得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但对现金流量充足、稳定,对我行综合贡献度大,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经一级(直属)分行批准,可免除保证金之外差额部分的担保。 对能够提供符合总行规定的低风险担保的客户,可免收保证金。 第十条 免收保证金和(或)免除担保的客户,要承诺不以其有效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和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承兑银行的同意,但总行批准的大型优质客户除外。 第十一条 经一级(直属)分行特殊批准减免保证金和/或免除保证金之外差额部分担保的,必须及时逐户逐笔报总行备案。 第十二条 对经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可根据需要核定其在一定期限内的最高承兑限额,并办理最高额担保。在限额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可不再逐笔办理担保,保证金可按规定比例一次性收取,也可逐笔收取。 第四章 审查、审批和承兑 第十三条 承兑行信贷部门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并对承兑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承兑申请人的合法资格; (二)该笔业务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三)该笔业务是否控制在授信额度内; (四)承兑申请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 (五)承兑申请人的信誉状况,近两年是否有不良记录; (六)对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审查承兑申请人能否提供足值、有效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