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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是拓宽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在同等条件下,证券机构要优先授理符合上市条件的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并在配股和增发新股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企业还可以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独资、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吸引城乡个体私有资本、集体资本、国有资本、金融资本和国外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多元化。鼓励骨干企业打破部门、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以资产为纽带,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组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的企业集团,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充分发挥国外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提高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整体水平和拓宽出口渠道。 (三)调整结构,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 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农产品加工业标准化、优质化的要求,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生产结构,实现由“生产什么就加工什么”到“加工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的转变。 要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思路,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建立一批与加工企业相配套的粮油、蔬菜、果品、畜禽、蛋奶和水产品原料基地,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在种植业方面,要大力发展优质稻、加工专用小麦、优质饲用玉米和高淀粉、高含油玉米,高产长绒棉、“双低一高”油菜、优质耐贮存、可加工水果、蔬菜以及各种名、特、优、新、稀且适宜深度加工的作物。在畜牧、水产业方面,大力发展草食牲畜、瘦肉型猪、优质肉牛、高产奶牛和高附加值的水产品,发展适应市场需求和满足加工要求的优良品种。 要大力提倡发展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按照讲究营养、保证卫生、注重特色、符合保健、崇尚美味、回归自然的要求,生产无公害农产品,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安全、优质的加工原料。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要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走“小规模、大群体”的路子,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合同、合作等方式,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提倡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要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兴办稳定的农产品原料基地。 (四)加快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含量 要加快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由粗加工向精加工的转变。 一是要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要设立科技发展基金,建立科技开发中心。鼓励企业加速折旧,增加新产品开发费用和风险调节基金的提取,提高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二是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要积极加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力度。要加强现代生物技术、微电子、新材料等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业中的应用研究。国家每年安排一定的科研经费用于农产品加工业的研究。技术持有单位要努力通过直接开发或技术入股、转让等方式,尽快实现技术的商品化。 三是要加大国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的引进。在重视“硬件”引进的同时,更要注意“软件”的引进,推动国内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要发挥现有一批国家农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及国际援建的研究开发项目的作用,充分利用已有的研究开发条件,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人才和技术,形成一批推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五)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强化服务功能 要加紧制定符合我国实际和国际惯例的农产品原料和加工制品的质量标准,尽快完善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标准体系。要把推行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建设各类农产品加工基地和相关的科技示范园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标明产成品的产地、质量、标准的等级标识制度。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过程、有效的动植物检疫、农药(兽药)残留检测、环境质量监测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在加工过程中,防止使用违禁药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面宽、时效性强的国家与地方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拓宽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渠道,加强信息资源的分析与处理,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要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市场体系,扶持和发展各种中介组织,建立健全技术推广、职业培训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服务,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二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