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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计算: A×h1 Q=Kx---- T Q为涌水量(立方米/小时) 2 D ×π A为水井面积,A=----(平方米) 4 h1为有效水深,h1=F-L(米) K为涌水系数 K值可参考下表 ------------------ |涌水水位恢复位置|K值| |--------|-------| |h/2|0.693| |--------|-------| |h/3|0.405| |--------|-------| |h/4|0.288| ------------------ (二)涌水量小于扬水机械能力者 (1)开动扬水机组使水井水位降低至足伐以上0.2米处。调整扬水止伐,使扬水量与涌水量达到平衡。 (2)测量扬水机械的扬水能力,即为大口井的涌水能力。 第13条管井涌水量的查定: (一)管井有涌水量调查记录,而水量无多大变化的,按调查记录计算其出水量。 (二)没有涌水量调查记录,而调查又比较困难的管井涌水量,按水泵的扬水量,做为管井的出水量。 (三)涌水量变化较大或涌水量与机械能力相差悬殊时,应安排涌水量的复查工作,正确查定其涌水量。 (四)每年对管井下列资料进行一次调查: (1)常水位至井口出水管中心线间的距离; (2)饱和水位至井口出水管中心线间的距离; (3)最低叶轮距井口出水管中心线间的距离; (4)水井深度。 第14条江、河水源出水量的查定,按水流有效断面和水流平均流速计算,公式如下: Q=24×B×H×V Q为江、河流量(立方米/日) B为江、河有效断面宽度(米) H为足伐以上0.2米距水面深度(米) V为水流平均流速(米/小时) 第15条小溪、泉水水源的调查,可采用容器或溢水口办法查定。 梯形溢水口的计算公式: 3/2 Q=6696×b×h(立方米/时) b为梯形底边长(米) h为溢水口处水深(米) b≥3h 第16条湖、泊、水库水源的出水量的查定,以枯水期的延续日数,除枯水期开始的有效蓄水量,得出每日出水量。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蓄水量中应减去下列水量: (一)由于设备位置条件,不能利用的水量; (二)由于蒸发量和结冰的损失水量; (三)枯水期间其它方面的用水量。 由于我国农田水利迅速发展,一般湖泊、水库蓄水量变化较大,应积累历史资料,并分析可能发生的变化因素,确定其可靠供水量。 第17条采用购水的铁路水源,每年应查定一次,按其实际供水情况确定能力。 第18条水源导水管通水能力的调查,可参考下列办法进行: (一)开动扬水机械,使集水井水位降至稳定水位; (二)测量常水位至稳定水位的距离h1(米),同时求出水位稳定后扬水机械的出水量Q1(立方米/时)。 (三)采用下列公式求出导水管通水能力: _ √h Q=---×Q1 _ √h1 Q为导水管最大通水能力(立方米/小时) Q1为水位稳定后机械扬水能力(立方米/小时) h1为常水位至稳定水位距离(米) h为常水位至导水管顶部距离(米) 第19条扬水机械能力的查定。 (一)给水站设有两套及以上扬水机械时,除单独调查每台扬水机械扬水量外,还应调查其共同工作时(不包括备用机械)的扬水量,每日扬水机械能力,按运用机械共同工作22小时计算。 (二)如只设有单套扬水机械(无备用机械),每日工作时间,按16小时计算。 (三)设有多级泵房的给水站,应以其能力最小的一级做为该站的扬水机械能力。 (四)扬水机械能力查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可分别采用下列四种办法: (1)计量仪表查定法: 利用各种仪表,进行对扬水机械的查定,如安装水表或其他流量测量仪器。 (2)角尺测定法: 采用角尺测定,使用直管宜平直、管口平整,长度应在2米以上,出水口保持满管出水。测量时调整压力表指度与日常向水塔扬水一样,然后将角尺紧贴管壁上部移动横尺,使竖尺P点接触水流后,看横尺读数∠,依照直管管径按下列公式或查换算表,求得流量。 Q=3.9A×L Q为流量(立方厘米/秒) A为直管断面(立方厘米) L为直尺读数(厘米) 3.9为折算固定系数(1/秒) (3)水槽、水池测定法: 关闭水槽、水池总配水伐,停止向用户配水。然后向水槽、水池扬水,按一定时间内向水槽、水池扬水总量被扬水时间除之,得出扬水机械的扬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