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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计[2009]55号
【颁布时间】 2009-06-29
【实施时间】 2009-06-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66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等三个志农业部分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畜牧食品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水产局,甘肃省农牧厅,陕西省农业厅,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云南省农业厅,部相关司局及有关直属单位: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等三个志农业部分编纂工作方案》已经部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该方案,兹定于近期在北京召开《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生活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三个志农业部分编纂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大会,同期举办编纂人员培训班,部署相关编纂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等三个志农业部分编纂工作方案
  
  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等三个志农业部分编纂委员会、编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等三个志农业部分编纂工作方案
  
  (农业部)

  
  按照国务院《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农业部分编纂工作,依据《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随即展开的我国历史上救援速度最快、动员范围最广、投入力量最大的抗震救灾斗争,所表现出来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是党和人民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永载史册。为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抗震救灾工作,科学总结经验,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国务院决定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共设11个分卷,即《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总述》、《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大事记》、《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抢险救灾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生活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区医疗防疫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英模人物》、《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附录》。
  
  上述11个志中,《地震灾害志》、《灾后重建志》和《灾区生活志》、《抢险救灾志》、《灾区医疗防疫志》相关农业部分内容由我部负责编纂,其中《抢险救灾志》、《灾区医疗防疫志》编纂工作已由兽医局做出部署。目前,中国地震局、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相继制定了《地震灾害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灾后重建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和《灾区生活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志篇目目录,都涉及农业方面因震遭受损失、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内容。做好相关志农业部分编纂工作,将汶川地震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农业部门参与抗震救灾和推进灾后重建的全过程及成效完整地记入志书,对于系统总结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经验,更加自觉地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全面提升农业防震减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编纂抗震救灾志农业部分,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以高度地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记述汶川特大地震对农业造成的巨大破坏和农业部门组织生产自救,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保证高质量地完成编纂任务。
  
  三、编纂任务及分工
  
  根据《地震灾害志》、《灾区生活志》和《灾后重建志》篇目安排及部门分工,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宁夏、云南等省农业主管部门具体任务是:负责本省区抗震救灾志相关农业志稿资料收集、编辑长编和志稿编纂等工作,与农业部相关司局协作完成志稿编纂工作。我部具体任务和各承编单位具体任务和分工如下:
  
  (一)《地震灾害志
  
  主要是第八篇“农林牧渔业破坏”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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