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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相关农业志稿编纂工作,我部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等三个志农业部分编纂委员会,下设编委会办公室。 (一)《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地震灾害志》等三个志农业部分编纂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我部抗震救灾志相关志稿的编纂工作,研究解决编纂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成人员如下:主任:杨绍品 副主任:四川、甘肃、陕西农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委员:农业部办公厅、政法司、经管司、市场司、计划司、财务司、科教司、种植业司、农机化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局、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出版社、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宁夏、云南农业主管部门各一位主管领导任委员。 (二)编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培训调研、督促指导、审核把关、部门联系,以及资料编辑、初稿编纂、统稿和总纂等工作。各单位成员负责本系统志稿编纂的组织协调工作。总编纂人员负责对各行业志稿进行审核、通稿和总纂工作。行业编纂人员负责拟订本系统入志资料的收集,来稿加工、修订和统稿,形成初稿、送审稿,经承编单位领导审核后报编委会办公室审核。 编委会办公室挂靠发展计划司。总编纂和行业编纂人员根据需要集中办公。编委会办公室还可根据需要选聘工作成员。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隋斌 副主任:郭红宇、张辉 成员:编委会委员单位各1位处长。 总编纂人员: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出版社、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各1人。 行业编纂人员:相关承编单位各推荐1人;相关省农业主管部门各推荐1人。 六、进度安排 编纂工作划分为成立编纂组织、培训编纂人员、拟定篇目、收集资料和编辑资料长编、志稿编纂、审查、修订等工作阶段。总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2009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召开编纂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大会,对编纂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同期,编委会办公室举办编纂人员培训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修志业务知识。编委会办公室成员参加培训。 (二)2009年7月上旬,编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篇目讨论会,制订各相关内容具体篇目,明确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编委会办公室将篇目与相关分卷编纂委员会衔接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2009年6月下旬开始,编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承编单位、有关部门,对文字、图片、影像、实物等资料进行收集。7月下旬前完成《地震灾害志》、《灾区生活志》资料收集工作,8月底前完成编辑资料长编工作。2009年 8月,完成《灾后重建志》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资料收集和资料长编工作。 (四)2009年9月,编委会办公室完成《地震灾害志》、《灾区生活志》相关篇章初稿,并与相关分卷编纂委员会衔接。 (五)2009年10月,编委会办公室完成《地震灾害志》、《灾区生活志》相关篇章送审稿,经编委会审定后报相关分卷编纂委员会。 (六)2010年3月,完成《灾后重建志》2009年下半年资料收集和资料长编工作。 (七)2010年9月,完成《灾后重建志》2010年上半年资料收集和资料长编工作。 (八)2011年3月,完成《灾后重建志》2010年下半年资料收集和资料长编工作。 (九)2011年5月,编委会办公室完成《灾后重建志》相关篇章初稿,并与该分卷编纂委员会衔接。 (十)2011年6月,编委会办公室完成《灾后重建志》相关篇章送审稿,经编委会审定后报相关分卷编纂委员会。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协调配合。编委会办公室牵头单位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承编单位的关键作用,保证各承编单位的编纂工作同步进行。各承编单位要配合、支持牵头单位的工作,不拖后腿,不拉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编纂任务。 (二)切实做好保障工作。各承编单位要把编纂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中,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条件到位。实行目标管理,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大抗震救灾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力度,档案部门要保障抗震救灾档案的有效利用。(三)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属国家级权威资料,资料收集、使用、保管等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非常重要。各承编单位要妥善保存编纂过程中收集形成的材料,制定并严格遵守调阅制度。编委会办公室要在各承编单位协助下,对资料和志稿的保密情况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