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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事业单位 □中外合资 □股份公司 □合伙公司 □个人独资 □其他 单位网站 会员单位 代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联系电话 个人E-mail 联系人姓名 会 员 单 位 情 况 简 介 会 员 单 位 情 况 简 介 会员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 日 分 会审 批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 本表需填写一式两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司宣传册各一份。 2、 本表须真实填写。本表可到中国休闲农业网站下载。网址:www.crr.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农业部北办公区 邮编:100125邮箱: clarta@sina.com 联系单位: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筹备组联系人:朱立英、王宏 电话:010-59195058 传真:010-65006647 附件2: 建议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 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名额分配 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名额分配 北京市 3 广西壮族自治区 2 天津市 2 海南省 2 河北省 2 四川省 3 山西省 2 重庆市 2 内蒙古自治区 2 贵州省 2 辽宁省 2 云南省 2 吉林省 2 西藏自治区 2 黑龙江省 2 陕西省 2 上海市 3 甘肃省 2 江苏省 3 青海省 2 浙江省 3 宁夏回族自治区 2 安徽省 2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2 福建省 2 大连市 2 江西省 2 青岛市 2 山东省 3 宁波市 2 河南省 3 厦门市 2 湖北省 3 深圳市 2 湖南省 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 广东省 3 附件3: 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工作单位 政治面貌 职务 联系方式 个人简 历 省级 主管 部门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管理办法 (讨 论 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分会。英文名称为ChinaLeisureAgricultureandRuralTourismAssociation(缩写为CLARTA)。 第二条 本会是中国旅游协会的分支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企业和相关单位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组建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团结、务实、服务、发展”为指导,贯彻国家有关旅游、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发展和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作出贡献;广泛团结和凝聚旅游、农业各方面的力量,代表会员的共同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行业、政府服务,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条 本会接受国家旅游局、农业部的业务指导和中国旅游协会的领导,依照《中国旅游协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促进旅游和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助国家旅游、农业主管部门就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稳步发展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与建议;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有关发展趋势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的共同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为会员单位和旅游、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从事会员单位与旅游、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旅游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条 会同农业、旅游主管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参与等级划分与评定、示范点的评定复核等工作;组织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评定活动;协助主管部门办理课题立项、成果评定和项目推广中的具体事宜。 第八条 根据会员的需求,组织开展规划、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业务培训等方面的经验交流;举办专业论坛、技术推广及展示活动。 第九条 配合旅游、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拓农村旅游人才市场,促进农业旅游人才合理流动,提高农业旅游人才市场配置的效率。 第十条 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十一条 编印会刊及有关资料,开发建设本会网页,为会员提供综合服务的平台。 第十二条 开展与旅游、农业等相关社团组织的联系与协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