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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10-30
【实施时间】 2006-10-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07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下发《县乡服务站所运行机制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委:
  
  通过调研、讨论及征求多方意见,反复修改,《县乡服务站所运行机制改革的试点方案(试行)》经委员会讨论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在具体改革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经验,请及时上报省人口委科技处,以便我委进一步完善改进。
  
  
二00六年十月三十日
  

  
县乡服务站所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
  
  (试行)

  
  一、背景
  
  “十五”期间,在人口计生系统和各级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全省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在基础设施建设、充实人员、设备配备方面取得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遍布全省的集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四位一体”的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但由于多方面因素,县乡服务站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急待解决,主要表现为:
  
  部分乡镇服务所人员资质不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开展技术服务的要求,执业医师比例低,大专以上人员比例低。
  
  ━乡镇服务所多头管理,没有明确的业务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对于技术服务的质量管理缺乏专门的业务人员负责。
  
  ━技术服务职责与行政管理职责不分,技术服务人员大部分精力没有放在开展技术服务上。
  
  ━技术人员缺乏激励,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意愿不足。
  
  ━技术服务投入不足,技术规范无法落实,技术服务质量难于保证。
  
  ━服务内容缺乏特色,服务能力相对较差,服务理念淡漠,缺乏人文关怀意识。
  
  上述种种问题,导致相当一部分县乡服务站所职能无法正常发挥,设备闲置浪费,人员流失,业务逐渐萎缩,发展失去方向,更难以满足广大基层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县乡服务站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满足广大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责任制管理和规范化服务为手段,努力调动技术人员钻研业务、开展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的职能和作用,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争取服务站所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有明显改观,促进县乡服务站所进入良性循环。
  
  改革原则:一是必须通过改革壮大和发展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站所总体效益;二是必须确保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变,保障群众享受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三是必须坚持民主办站的方针,重大事项与职工商量,充分调动服务站(所)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四是必须贯彻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使广大育龄群众在服务站改革中得到实惠,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总的思路是:改革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实现岗位责任到人;改革运行机制,实行法人治理,全面落实县乡服务站所的职责职能,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实现观念转变,确立服务意识和经营理念;改革队伍建设,实行双向交流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和技术服务发展方向,高效、富于活力的技术队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人员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技术人员钻研业务,提高能力,拓展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改革内容
  
  1、改革管理制度,实行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目标责任制。在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上推广县站直管乡所的体制,县服务站站长为当地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监控的第一责任人。
  
  ①按照《技术常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指导监督县乡服务站所开展技术服务;
  
  ②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和技术服务人员能力确定县乡服务站所每名技术服务人员职责;
  
  ③推行乡所技术人员工资按《条例》全额拨款,依据每名技术服务人员职责考评情况,由县计生局或服务站发放;
  
  ④根据当地实际统筹规划县服务站和所辖各乡镇服务所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安排,并督导实施;
  
  ⑤与县人口局共同负责对每名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完成工作状况进行年度考评;
  
  保障措施:县服务站长与县人口局或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定期签订责任书,根据上级对当地技术服务开展情况的考核结果和部门年度考核情况,作为对县服务站长完成目标责任的奖罚依据。
  
  2、改革运行机制,实行服务机构经营运转法人治理制。选拔具有开拓精神、经营能力和一定医学背景的人员担任县服务站长。明确县服务站长的法人地位,县服务站和乡服务所实行一体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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