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4、明确每名技术人员的工作任务,并依据技术规范和质量规范监督工作质量。 5、制定县乡服务站所工作计划。 6、确定技术成本,保证落实技术规范,控制业务支出。 7、确定服务站所经营性业务内容。 8、确定经营性收入分配办法。 9、确定双向交流和人员培训计划。 10、县人口局和服务站长联合对技术人员落实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市人口委对县服务站和试点乡镇服务所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11、2006年11月开始试点工作,2007年10月对开展试点的县区进行初步评估。 五、评估验收 县乡服务站改革是大势所趋,鼓励有积极性的县区参与到服务站改革试点中来。各试点县人口计生委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精力一心一意抓改革。凡主动参与改革试点的县区,由市州人口委报省人口委备案,省人口委对试点县区的服务站和乡镇服务所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验收内容包括: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试点县服务站和乡镇服务所业务开展种类、各种业务量增长和收益情况、技术服务规范程度、技术服务收支情况、人员业务能力、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县服务站有一定发展,乡服务所进入良性运转,经省、市考核认为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者,由省人口委奖励10万元,2007年底兑现。 六、注意事项 1、各市州人口委要高度重视县乡服务站所改革,对方案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当地情况具体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便不断完善。 2、各市州人口委在执行方案时,要鼓励试点县区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大胆尝试,摸索出符合实际的有益经验和做法。 3、在县乡服务站所改革过程中,要处理好行政管理机构与技术服务机构的关系,既要给予服务站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管理权,又要有效发挥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能。 4、在县乡服务站所改革中,即要实现经济效益,也要充分注重发挥社会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