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6]129号
【颁布时间】 2006-10-30
【实施时间】 2006-10-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08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广播电视“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广播电台6座,电视台6座,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6家,广播自办节目8套,电视自办节目8套。其中市直系统,广播自办节目4套,电视自办节目4套,年播出能力分别达到23668小时和27238小时。中、短波广播发射台2座,电视转播发射台5座,调频发射台6座。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为100%,城乡有线电视用户为79.1万户,入户率为69.8%。
  
  “十五”期间,我市广播电视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新闻宣传与党委、政府要求还有差距,节目内容和宣传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节目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现有的基础设施、科技装备还不能适应科技发展和事业发展的要求,农村尤其是经济薄弱地区的广播电视基础还比较落后,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产业经营缺少新的增长点,产业优势还不突出;新的体制和机制尚未完成形成,新、旧两种体制和机制在双轨运行过程中时常碰撞,产生新的矛盾;队伍状况面临人员老化和人才不足双重压力。对此,我们必须花最大力气,不懈努力,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有所突破。
  
  二、“十一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扬州实现“富民强市,建设名城”和“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历史进程中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广播电视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将围绕实现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迈出历史性步伐,给广播电视发展必将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基础。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更加多样化,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广播电视也带来了更加广阔的拓展空间。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广播电视新的体制和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也将为广播电视发展提供体制保障和政策保障。可以预见,我市广播电视即将进入新的快速发展时期。但与此同时,城市广播电视媒体资源有限、实力不强,在日益激烈竞争的态势下,必将接受更加严峻的挑战;新的技术革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使本来事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改变我市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广播电视落后局面需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
  
  “十一五”时期,我市广播电视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紧紧围绕全市“富民强市,建设名城”和“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目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大力强化安全播出,积极加快以数字化为代表的科技发展进程,进一步扩大农村有线电视覆盖,全面推进事业和产业发展,增强综合实力,努力实现苏中第一,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为实现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法治的新扬州作出应有贡献。
  
  “十一五”期间,我市广播电视的主要目标是:
  
  --宣传工作进一步改进。舆论引导水平进一步提高,节目特色更加鲜明,收听收视率稳定增长,精品力作迭出,文艺娱乐活动丰富,成为市委和市政府更加放心,全市广大群众更加满意,全国有影响、全省第一流的强势主流媒体。
  
  --广播电视事业持续发展,安全播出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全市广播电视全覆盖,有线电视总入户数达96万户,入户率突破85%。市区及各县(市)城镇实现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加快以数字内容资源为支撑的数字化、网络化制播体系建设,制作能力和播出能力进一步增强。不断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安全优质播出。
  
  --形成创收多元,结构合理,资产优良的新格局。产业经营收入年递增10%以上,广告以外经营收入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市直广电系统固定资产达5.5亿元,其中净资产为5亿元。
  
  --初步建立与加快发展相适应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努力建立公益性事业充分保障,经营性产业蓬勃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良性互动的新体制和分配以绩效为取向,用人以能力、业绩为标准,资源节约,运行高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机制。
  
  --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新闻工作者队伍。大力提高广大职工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层次。2010年,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数占在职人数的89%,比“十五”期末净增22个百分点,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42%,中级职称以上专技人员占总数的54%,比“十五”期末净增11.6个百分点,其中高级专技人员达10.5%。培养一批省市劳模、专家和学科带头人,以及其它专业人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