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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锡署发[2008]67号
【颁布时间】 2008-05-15
【实施时间】 2008-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17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盟城镇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5、因线路、设备被盗等造成路灯不亮、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同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6、灯杆、灯具、变压器、控制箱、检查井等设施设置规范,保持清洁,无歪斜、锈蚀、油漆脱落等现象。外观合格标准为98% 。
  
  (四)污水处理设施。
  
  1、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要与环保部门联网,以保持正常运行,出水应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控制要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用于城市景观、绿化用水和产业循环用水。
  
  2、在建和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市、旗县区,要抢抓机遇,加快推进建设使用和立项建设,力争“十一五”末,旗县所在地以上城镇全部完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城镇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要采用厌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进行稳定化处理或采用卫生填埋方法妥善处置。
  
  4、建立完善的城镇排水许可制度,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5、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应认真执行劳动岗位定员标准、成本核算方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关键岗位操作规程等。污水处理企业所有操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五、生态与人居环境建设管理
  
  (一)人居环境建设。
  
  1、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人居环境建设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2、制定并实施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城镇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并取得实际效果。
  
  3、有效领导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改善人居环境工作。
  
  4、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管理的调控作用,重视对历史文化设施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倡和引导住宅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道路,加大对旧城的整治改造力度,按要求完成本年度下达的背街小巷出行难、脏乱差综合整治任务。
  
  5、不断加大对人居环境建设和投入力度,实施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人居环境的综合治理。
  
  6、各类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综合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
  
  (二)绿化建设。
  
  1、编制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立并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2、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城市绿化建设“三同时”,新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建〔1993〕784号)。
  
  4、城镇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城市园林绿化各项指标逐年增长。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0% 和70% 以上,城区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干道总用地面积的25% 。道路绿地中无缺株断带现象。
  
  5、城区内庭园绿化普遍开展,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 30% ,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用地、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 ;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部队等单位及公共文化设施的绿地率不低于35% 。城镇内各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率达70% 以上。
  
  6、城镇居住区、居住小区内绿地布局合理,花草树木与建筑小区配置得当,绿地率达到30% 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平方米以上,并设有休息活动园地。
  
  7、注重保护城镇内原有自然风貌。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保护档案,保护责任落实,措施得力;古树名木有标牌、重点保护标志和相应的保护设施。
  
  (三)公园、广场建设。
  
  1、城市公园突出植物景观,绿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绿化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70% 以上。
  
  2、城市广场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 60% 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
  
  (四)生态建设。
  
  1、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园林绿化用树树种优先选用乡土物种。认真开展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2、扎实开展城镇大环境绿化,形成城郊一体的绿化体系。城镇周边、城镇功能分区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城镇湿地资源得到有效得保护,有条件的可建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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