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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以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为基础,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为重点,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实现农民群众当家作主。 三、基本原则 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以及“五五”普法规划、“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市工作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扎实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农民。从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着力解决与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注重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培养守法纪、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三)坚持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支持农民学法用法守法,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载体,努力提高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五)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针对农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青少年学生、农民工等不同对象的不同需求,提出不同工作目标,采取便于农民群众接受的方式方法,灵活施教,努力提高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工作措施 开展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应注重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善于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来推进、来深化。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区县要着力抓好以下“九个一”的工作: (一)开展一系列“法律进乡村”活动。要在农村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进乡村”活动,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教育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促进农民学法用法工作落实。要根据农民的学法需求,编印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资料、挂图和音像资料,免费赠送农民群众,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提供必备的资料。 (二)新创一批“民主法治村”。要在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一批新的“民主法治村”,通过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依法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结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轮训一次农村“两委”干部。根据西宁市“双百双千”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区县普法讲师团,要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积极为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宣讲工作。重点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五五”普法期间,要努力实现在每个行政村“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律知识的兼职法制干部。 (四)打造一支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宣传演讲水平。积极组织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田间、地头,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要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要加强对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处理农村矛盾纠纷、促进农民学法用法中的作用。 (五)拓展一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善于利用农民夜校、农村文化站和寺院等现有阵地开展农村普法,为农民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服务提供稳定便利的场所。力争在“五五”普法期间做到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或者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