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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带原件复核),并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国家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数量限额内,年内可以多次申请。同一企业当年从第二次申请羊毛、毛条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起,只需提报正式申请报告、《A类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进口合同原件和代理协议原件。申请报告及必备材料须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 3、羊毛、毛条申请期限及排序 (1)申请期限:从国家计委发放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开始,到全国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发放完毕止。 (2)获得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A类)的企业,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本企业国家规定的限制数量进口的,可在9月30日以后向省计委申请增加进口配额,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即通过与国家计委纵向网农产品进口配额管理系统和书面形式完成申报。国家计委根据企业申请数量及关税配额余量,适当调整申请者的关税配额限制数量。 (3)申请先后顺序的确定。企业申请先后顺序的确定,以省计委收发室“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进口配额专用章”上登记时间和序号为准。 4、羊毛、毛条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的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按省计委收发室“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进口配额专用章”上登记顺序随到随办。 (2)国家计委审批下达羊毛、毛条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后,省计委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企业。企业经办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省计委经贸流通处办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 5、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的时效和更改 (1)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有效期为三个月,到期不能报关进口的,申领到配额的企业须于到期前凭货物提单原件和书面申请报告(附货物提单复印件)到省计委申请延期,经核实后只予以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45天。 (2)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有效截止日期到2002年12月31日。对12月31日前从始发港出运,需在次年到货的,最终用户须在12月31日前持货物提单原件和正式申请报告(附货物提单复印件)到省计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能超过次年2月15日。 (3)进口企业如需更改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有关内容时,须在国家规定的配额有效期内向省计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申明理由,重新办理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更改前的原证交回。配额证中的进口企业名称、进口商、商品名称、配额数量等不能更改。 6、羊毛、毛条一般贸易进口关税配额的交还 最终用户不能在有效期内(包括45天延期)进口或全部进口的,须在到期前将羊毛、毛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A类)》交还省计委经贸流通处。本年度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并视情况将其列入违规企业名单。国家计委将未完成量予以收回,并将其汇入配额余量。 7、羊毛、毛条一般贸易关税配额进口执行情况的监管 要求同一般贸易项下粮食、植物油等商品。 8、羊毛、毛条须通过外经贸部公布的指定经营企业进口。 (三)天然橡胶一般贸易进口绝对配额管理规定 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由国家计委实行统一管理,天然橡胶一般贸易进口配额(《天然橡胶进口配额证(A类)》)国家计委委托省计委负责配额分配和发放。凡不符合《天然橡胶进口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公布的天然橡胶一般贸易进口配额申请资格、具体条件及省里有关规定和要求的申报,省计委不予以受理。 1、申请程序 (1)所有具备申请资格的企业的申请直接向省计委提交。申请企业直接将正式书面申请报告及必备材料一式两份报省计委,分别送收发室和经贸流通处。 (2)省计委根据申请企业归属情况,必要时将《农产品进口配额A类申请表》反馈回企业所在市计委或企业上级(省直)主管部门,由市计委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对企业申请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在企业《农产品进口配额A类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后转交省计委,市计委和省直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一并作为对申请企业审核的依据。省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直接由省计委负责审核。 2、申请必备材料 (1)天然橡胶进口配额正式书面申请报告(企业正式公文的形式),包括内容参照一般贸易项下粮食、植物油等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