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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28号
【颁布时间】 2008-05-05
【实施时间】 2008-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59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大力发展城乡建设领域创意产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建立完善市场监管调控机制原则
  
  强化企业内部责任机制和利益激励机制,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信息披露、质量和信用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建设创意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创意评价、成果转让及交易的市场体系。
  
  (五)产业发展、人才为先原则
  
  通过加强教育、人事、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及政策制定,引导人才集聚,为建设创意产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三、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推动建设创意产业快速发展工作重点
  
  (一)建立和完善行业管理和行业协会制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
  
  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制定建设领域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尽快建立和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管理,避免行业无序竞争。
  
  政府牵头,企业配合,建立创意产业的评估体系。抓紧建立创意产业发展评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正确把握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结构比重和变化趋势,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创意产业评估体系,为创意产业发展的科学决策服务。
  
  政府指导,企业自主,建立行业协会制度,制定企业自身发展规划。通过行业协会制度协助政府管理,加强企业自律,增强企业沟通,建立共性技术开发平台,促进行业资源的共享,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创意产业的行业管理和企业服务工作。
  
  (二)营造有利于创意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把推动建设创意产业发展与推动科技创新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结合起来,用足、用好相关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创意产业的发展载体和孵化器,营造有利于创意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扶持重点创意产业优先发展。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协会的专业优势,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各类科研创意联合体,支持创意企业进行工程技术承包和创意科研成果转化,推进产、学、研结合,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创意产业发展。
  
  加大对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拓宽创意产业的融资渠道。加强创意产业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创意企业和人员提供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创业咨询等配套服务。
  
  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体系。积极鼓励、支持中介机构从事创意产业相关业务,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咨询、评估、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创意产业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先发展为创意产业提供技术信息、市场预测、项目策划评估、项目中介、成果推广和投融资咨询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业。
  
  (三)清理阻碍开放规划设计市场的操作环节
  
  积极鼓励国内外、省内外设计院所和合作伙伴为新昆明建设献计献策,积极参与规划、设计活动。在招标过程中明确规定评审办法和打分标准,严格、规范地按照国家规定来核定投标的有效性。在招标过程中,加大前期方案(设计创意阶段)的费用比例。
  
  设立高水平、高标准的专家评审制度。在重大工程项目和涉及国际影响的项目征集当中,可增加聘请国家和省外知名专家、甚至国际著名专家的比例,提高评审团体的公信力,进而提升我市的规划设计水平。
  
  对部分外地设计企业参与昆明地区的设计工作。在企业获得准入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在依法管理的前提下,要结合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困难,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为外地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设计备案、成果付酬等各个环节提供专门服务。
  
  (四)重视和加强创意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创意产业关键在人才。要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一是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发展创意产业的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设立一些适用专业,培养一大批专业技能人才。二是创造良好环境,鼓励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采用高薪、期股、期权、奖励等多种收益分配方式,加大对创意人才的激励;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意人才;倡导专家领衔,规划师、建筑师负责制度,推行房地产经纪人、价格评估师等资格认证制度,引领创意产业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作用,实现产业内外的人才流动、人才共享和人才资源化利用,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法规,研究制定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办法。完善知识产权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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