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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兴安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兴署字[2008]14号
【颁布时间】 2008-05-05
【实施时间】 2008-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60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开展妇女微贷款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1)借款妇女自愿组成联保小组,3-10人为宜,不需抵押等其他担保;
  
  (2)当地旗、县政府按照贷款发放额的10%建立风险补偿金,与盟城投公司签订《“妇女微贷款风险补偿金”资金使用协议》,并将资金存入盟城投公司在开行的质押帐户,接受开行监管。此补偿金实行余额控制,即随着贷款本金的偿还,补偿金逐步释放,确保余额不低于开行贷款余额的10%;待贷款全额清偿后,此补偿金全部退回各旗县政府;
  
  7.还款方式:整贷零还,一次性放款,根据借款妇女从事生产行业的特点和周期来确定具体的还款计划;
  
  8.计结息:按季度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还息日。
  
  第四条 申请流程
  
  1.旗、县政府将妇女微贷款业务的相关通知逐级转发至乡、村;
  
  2.村委会(主要由妇代会主任负责,下同)将此事项进行公告,并接受咨询;
  
  3.拟申请贷款的妇女自愿组成联保小组,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已婚者提供,或相关证明依据),统一到村委会进行申请。
  
  第二章 借款受理及审核
  
  第五条 村级审核
  
  1.村委会受理妇女借款申请,审核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真实性;
  
  2.审核通过后,借款妇女填制《借款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并签字、按手印;
  
  3.村委会按周汇总形成《妇女微贷款申请一览表》(简称“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
  
  第三章 信用评级
  
  第六条 信用评级要求
  
  所有申请微贷款的妇女均需要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采取打分制方式评定,具体按照《借款妇女信用评级标准表》(见附件3)执行。
  
  第七条 信用评级执行部门
  
  由村委会负责信用评级工作,并在《妇女微贷款申请一览表》上进行打分,评定信用等级。
  
  第八条 信用评级的上报
  
  信用评级完成后,村委会在《妇女微贷款申请一览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借款申请表一起统一上报至乡妇联。
  
  第九条 信用评级结果的认定
  
  首次评级时,由业务审查小组通过贷款审查会一并进行审定。开发银行贷款发放后的复核结果,由业务审查小组单独召开审查会审定。
  
  第十条 信用评级的管理
  
  每年1月和7月,由村委会按照《借款妇女信用评级标准表》进行信用评级的复核,再次打分评价,并上报业务审查小组进行审定。如在复核时点,借款妇女尚未得到开发银行贷款,则不需进行复核。
  
  第十一条 信用评级结果的运用
  
  对信用评级复核时,评级结果为D级的借款妇女,原则上不予支持;对评级结果下降至D级的借款妇女,不再受理后续借款申请;对评级结果上升至A级的借款妇女,可在前一笔借款未清偿前,再次提出借款申请,但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贷款条件。
  
  第四章 贷款审查及公示
  
  第十二条 乡镇审查
  
  1.乡(镇)妇联牵头,汇总形成一览表,并电话通知旗(县)妇联、盟城投公司;
  
  2.旗(县)妇联组织业务审查小组召开业务审查会议,共同对信用评级结果及借款汇总表进行审查,审查要素包括借款妇女信用状况、贷款用途与地区产业发展相关性、联保落实情况等,形成审查纪要;审查办法见附件4;
  
  3.业务开展初期由开发银行巡回工作组负责组织并主持召开审查会议;盟城投公司负责通知开行有关人员;
  
  4.审查通过后,由旗(县)妇联保存借款申请表、信用评级结果等基础资料,并汇总上报盟城投公司,同时抄报盟妇联。
  
  第十三条 贷前公示
  
  1.贷款审查通过后,乡(镇)妇联将一览表反馈各村委会;
  
  2.由村委会利用村委会公告栏进行贷款受理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联保小组名称、借款妇女姓名、借款金额、贷款用途;
  
  3.公示期间,村民可向村委会口头或书面反映情况,并形成工作纪录,由村委会保存,不得向被反映人透露相关信息;
  
  4.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村委会将公示结果以电话方式上报乡(镇)妇联;
  
  5.乡(镇)妇联将公示结果以传真或电话方式上报盟城投公司。
  
  第十四条 贷款评审
  
  1.首次开展此项业务时,各旗(县)政府向盟城投公司出具“妇女微贷款风险补偿金”承诺文件,并签订《“妇女微贷款风险补偿金”资金使用协议》;
  
  2.盟城投公司根据贷款审查纪要,撰写妇女微贷款申贷报告(格式见附件5),并与审查纪要、借款妇女名单一并上报开行内蒙古分行。
  
  第五章 贷款审批及合同签订
  
  第十五条 开行审批贷款
  
  1.此项业务开展前,开行内蒙古分行与兴安盟妇联、盟城投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期限、合作额度、各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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