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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铜政办发[2007]71号
【颁布时间】 2007-07-20
【实施时间】 2007-07-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28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铜川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30号)精神,2008年4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三电”设施安全为目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密切部门协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全力侦破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使今年下半年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比2006年同比下降50O以上,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
  
  (二)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理取缔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各区县要对本地区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加强监管,逐一清理整顿,登记备案,全面取缔无证照等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专项斗争期问,至少开展3次专项整治集中行动。
  
  (三)切实加强“三电”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高“三电”线路、设施“人防、物防、技防、空防”水平。2007年12月底以前,市、县区级“三电”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保卫机构,配齐专职保卫人员。
  
  (四)切实提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专群结合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这次整治的范围是王益区、印台区、新区和耀州区和宜君县。
  
  (二)整治的重点问题。
  
  l、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势头。
  
  L 依法取缔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3、建立健全专职保卫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保卫人员。
  
  4、其他危及“三电”设施安全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忠武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贺满仓、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马世国、市广电局副局长佛立户任副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张百川、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官龙、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志刚、市工商局副局长张鹏祥、铜川供电局副局长刘永春、电信铜川分公司副总经理穆盈朝、中国移动铜川分公司总经理李智强、中国联通铜川分公司总经理张谦、中国网通铜门分公司总经理石磊、中国铁通铜川分公司副总经理袁永生、市广播电台副台长吴旭、市电视台副台长王卫权、广电网络铜川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录健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马世国同志兼任。
  
  各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的“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三电”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五、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 20日至8月10日)。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本地区重点案件、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及其它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确定整治重点,明确工作目标。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8月11日至11月底)。根据调查摸底的整治重点和案件线索,落实整治、办案责任单位,力争破获一批有影响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全面完成专项斗争工作目标。
  
  (三)检查总结考核阶段(12月)。要按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三电”专项斗争特别是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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