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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铜政办发[2007]71号
【颁布时间】 2007-07-20
【实施时间】 2007-07-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28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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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电”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三电”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
  
  -一公安机关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指导“三电”行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和巡线工作。
  
  -一综治部门要将“三电” 专项斗争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考核,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一发展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三电”设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三电”平安建设。
  
  -一工商部门要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一广电部门要指导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广播影视行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广播影视行业的宣传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一电力、电信、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制定实施本部门、本系统“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内部保卫机构和专业护线队伍,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要于8月 10日前上报“三电”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每月8日前上报上月“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统计月报表》,12月20日前将“三电”专项斗争总结报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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