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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局《关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 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 市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局) 为切实贯彻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治[2008]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市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于2008年4-10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企地共建、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严打严防的高压态势,确保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构建和谐重庆和实现“平安奥运”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三电专项斗争期间,各地区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下降20%以上,案件高发频发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奥运比赛正常进行、赛事信息安全播出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不发生其他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三)严厉查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违规违法收购行为,取缔无照收购站点,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得到进一步堵塞。 (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三电企业事业单位自身安全防范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大力展开全方位宣传工作,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逐级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企业参与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企地共建、警企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确立。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解决的问题。此次三电专项斗争要重点解决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频发、一些地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部分三电企业安全防范力量薄弱,以及危及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出治安隐患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的地区。此次三电专项斗争重点整治的地区为全国挂牌整治地区和奥运火炬传递经过的地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万州区、永川区、长寿区、綦江县、垫江县、梁平县。 (三)重点整治的路段。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导航电缆电线所经过的路段。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斗争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各地按照“边部署、边展开”的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层层部署启动三电专项斗争工作。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5-6月)。各地围绕“压发案、堵源头”的目标,集中优势力量,实施集中打击整治工作。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7-9月)。各地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重要供电、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奥运赛事的安全播出。 (四)检查考核阶段(10月)。各地对照工作方案和市里即将出台的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市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保障国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庆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市里做法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三电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各级要逐步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搞好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