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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20号
【颁布时间】 2008-04-11
【实施时间】 2008-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878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

[接上页]

  9.加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严格的地下管线建设审批程序、跟踪测设、竣工验收制度以及动态更新地下管线资料管理制度等长效机制,确保地下管线资料的完整性、现时性和持续有效性。
  
  10.开展城市空间普查,建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定期对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评估,逐步推进、实现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控。
  
  二、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
  
  (一)加强区域发展及滇中城市群研究,从不同层次分析昆明的地位和作用,寻找发挥昆明优势、增加昆明城市吸引力的途径,提高昆明的综合竞争力。
  
  (二)加强对城乡发展重大问题的战略引导研究,深入分析研究区域城乡统筹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集约型社会建设以及城市综合交通、房地产市场调控、历史文化保护、城镇乡村特色塑造等重大问题,为制定规划目标和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切实提高规划的战略性指导作用。
  
  (三)加强对城乡发展的环境承载力研究和昆明市生产力布局研究。通过对人口、土地、水资源、能源、环境等基本要素的研究,科学分析产业发展、人口增长的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生产力,科学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资源能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以高水平的城乡规划引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四)加强城乡规划的经济性研究。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城乡规划的经济性和可操作性。在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确定开发时序、经营方式和用地指标,引导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规划对空间资源高效配置的调控作用。
  
  (五)全面开展城市空间布局的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广泛应用数字化信息技术,针对市域现实空间和发展时间,研究建立包含基础地理信息、规划成果信息和有关城市综合信息的地理信息系统,通过高新技术手段提升规划决策与管理水平,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效能,实现重点区域建设动态监督管理。
  
  (六)加强公共与私密、城镇与城郊、地上与地下、静态与动态、物与人的空间关系研究,以及其他相关研究,为科学地进行城乡规划管理、创造一流人居环境打下基础。
  
  三、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全覆盖
  
  (一)在昆明市城乡发展的环境承载力研究和昆明市生产力布局研究的基础上,在现代新昆明战略发展框架下,为全市县域经济的发展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指导,为市域规划编制全覆盖提供基础。
  
  (二)做好市域、滇池流域及中心城区空间景观战略规划,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空间布局上实现整体性的协调发展。强调空间集聚,改变分散状态,促进人口和经济向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集中,淡化行政体制和区划,形成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和强大的中心城市;强调合理配置,实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的合理分配;强调资源共享,实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发挥资源和资金的最大效益;强调环境质量,提高生活和生态质量,充实和完善各项设施,创造良好的生活和生产环境。
  
  (三)完善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指导中心城区不同层次规划的编制和各种建设活动的进行。
  
  (四)完善市域范围内各建制镇的镇规划编制。加紧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并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对于没有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加紧制定、完善各种建设活动的要求和措施。
  
  (五)做好专业规划编制的全覆盖。在中心城区结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各专业规划的编制。在滇池流域开展及完善滇池流域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滇池流域河道系统专项规划、滇池流域供排水系统专项规划、滇池流域风景名胜和生态景观保护专项规划、滇池流域历史保护专项规划等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在市域开展及完善市域水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市域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市域电力、通讯、燃气系统专项规划、垃圾收集处置系统设施专项规划、市域抗震减灾系统专项规划等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
  
  (六)做好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建设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编制各县城近期发展建设规划,加强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对建设项目和周围环境进行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确定各类建筑、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配置,并根据建筑和绿化的空间布局进行环境景观设计,为各项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保证设施配套和空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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