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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博州政办发[2008]35号
【颁布时间】 2008-03-27
【实施时间】 2008-03-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33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㈣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和各类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培训机构要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培训质量。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培训的信息化水平。
  
  ㈤ 加强培训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公务员培训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证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对培训管理者的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建立自治州级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德才兼备的专兼职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各级行政学院(校)和各类公务员培训机构,应根据公务员培训的特点,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者培训。
  
  ㈥ 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教材规划、编审、评估制度,完善统一规范、科学实用的教材体系。在精选人事部编写的公务员培训教材的同时,组织编写具有博州特色的公务员培训教材,创新培训模式,积极采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菜单式等教学方法,加强务实培训和能力培训,增强培训效果。
  
  ㈦ 加强培训管理和监督。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要把加强培训管理作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每年要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总结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培训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县市要对本地培训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培训率、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科学评估培训质量。要规范培训班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办班、乱培训、乱发证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同时,注意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以指导和带动公务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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