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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82-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5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接上页]

  被保险人提出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所有其他保险单所保金额的证件。
  
  14.2当本保险承保增值保险时,则适用下述条款:
  
  货物的约定价值应视为等于原有的保险单项下的总保额和被保险人对该项损失投保所有增值保险额的总和。本保险应按其保险金额在保险总额中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提出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所有其他保险单所保金额的证件。
  
  保险受益
  
  承运人不能受益条款
  
  15.承运人或其他受托人不得享受本保险的利益。
  
  减少损失
  
  被保险人义务条款
  
  16.当发生本保险承保的损失,被保险人及其受雇人有义务:
  
  16.1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或减少这种损失,以及:
  
  16.2保证适当地保留和行使对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第三者追偿的一切权利。
  
  保险人除负责赔偿承保责任内的任何损失外,还应偿还被保险人为履行上述义务产生的任何适当和合理的费用。
  
  放弃条款
  
  17.被保险人或保险人为施救、保护或恢复保险标的所采取的措施,不应视为放弃或接受委付的表示,或视为影响任何一方的权益。
  
  防止延误
  
  合理处置条款
  
  18.本保险条件之一是被保险人应在任何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速合理地处置所发生的事情。
  
  法律和惯例
  
  19.本保险受英国法律和惯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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