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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80-01-01
【实施时间】 198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5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美国仲裁协会商事仲裁规则

[接上页]

  行政管理费用表
  
  美国仲裁协会的行政管理费用是根据每一请求和反请求提起时的金额加以确定,而且在提起时就要支付:
  
  请求金额费用
  
  10,000美元未满3%(最低150美元)
  
  10,000至25,000美元300美元,超过10,000美元加1%
  
  25,000至100,000美元600美元,超过25,000美元加1%
  
  100,000至200,000美元1350美元,超过100,000美元加1/2%
  
  200,000至5,000,000美元1850美元,超过200,000美元加1/4%
  
  当请求和反请求金额超过五百万美元时,由美国仲裁协会决定应支付的费用。
  
  在提起仲裁时,若金额无法确定时,行政管理费为300美元。当一定金额可以确定时,即应根据上表予以调整。
  
  仲裁中所代表的当事人超过二人时,增加一名被代表的当事人应增交附加10%的提起仲裁费。
  
  其他服务费用
  
  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已安排的审理延期时,该当事人应交50美元。
  
  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已安排的审理第二次或更多次延期时,该当事人应交100美元。
  
  第一次审理后的审理,如系由美国仲裁协会提供工作人员或由该会提供审理用房,每审理一次,每一方当事人应交25美元。
  
  退款表
  
  在仲裁员名单发出以前,美国仲裁协会得到通知,案件已解决或撤回,超过150美元的所有费用予以退还。
  
  在仲裁员第一批名单退回之日前,美国仲裁协会得到通知,案件已解决或随之撤回,超过150美元费用中的三分之二予以退还。
  
  如果在确定第一次审理的日期和时间至少四十八小时前,美国仲裁协会得到通知,案件已解决或随之撤回,超过150美元费用中的一半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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