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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46-10-03
【实施时间】 1946-10-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8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定期租船合同(土产格式)

[接上页]

  双方有责碰撞条款如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舶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碰撞,则根据本提单承运的货物的所有人应补偿承运人的一切损失或对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的赔偿责任,此种损失或赔偿责任是指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或其所有人付给上述货物的所有人其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或其提出的任何索赔,且已由他船亦即非载货船舶作为其向载货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抵销、扣除或追回。
  
  25.船舶不应被要求进入任何冰封的港口或由于冰冻原因,灯标或灯船已经或将被撤除的任何港口,或根据通常事态发展,由于冰冻原因,船舶具有不能安全
  
  进港或在装货或卸货结束后不能安全驶离风险的任何港口。
  
  26.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解释为船舶光船租赁候给定期承租人。如同船舶为自己营运人一样,船舶所有人仍对船舶的航行、保险、船员,以及所有其
  
  他事宜负责。
  
  27.本船及所有人应按依本租船合同所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以及根据本租船合同的任何继续或延长情况,支付2.5%的佣金。
  
  28.依本租船合同获取并已支付的租金的2.5%,应向_______支付过手佣金。经____的电报授权。________代表船舶所有人正本租船合同由我们掌管。
  
  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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