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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合政[2006]66号
【颁布时间】 2006-05-29
【实施时间】 2006-05-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97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有效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资源生产率不高,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的关键时期,面临资源和环境压力十分严峻。为了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必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皖政〔2005〕86号),现就我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大力开展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健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机制,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规政策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推广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大幅度提高资源特别是重点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工业(农业)园区和企业集群,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水耗比“十五”末降低3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8%以上(其中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重点。一是以产业为依托,突出抓好钢铁、电力、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等资源密集型行业的结构调整,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节约降耗,不断提高产业竞争力。二是以项目为载体,充实完善“1346”行动计划,谋划并组织实施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三是以技术进步为支撑,加大共性和关键技术攻关力度,不断完善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四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各种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五是认真抓好示范试点,建成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建设任务
  
  (四)循环型企业建设。
  
  以加大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约降耗力度为重点,加快技术进步,突出主导产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在企业内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把节能列为企业技术改造的重点,逐步使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采用关键链接技术,改进工艺体系,逐步提高资源的产出效率和副产物及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有条件的企业应当积极开展能源、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对产品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降解的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
  
  (五)循环型产业园区建设。
  
  1、鼓励各类产业园区通过共享资源、延长产业链进行招商引资,形成集聚效应,节约资源,提高竞争力。产业园区内企业(生产单元)之间要逐步实现废物和副产物的互相利用、能量和水的梯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形成企业或产业之间的生态工业(农业)网络,努力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废物排放的最小化。
  
  2、工业园区和企业集聚区应当按照循环经济的模式进行规划和建设,进入区内的企业应当符合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新规划工业区要以城区化工企业搬迁为契机,建设煤盐一体化工程,以氯碱集团、四方集团等骨干企业为核心规划建设化工园区,推动园内资源循环利用。现有的工业区和企业集聚区要按照工业生态学理论,结合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调整,引导企业之间整合,引进关键链接项目,形成企业(产业)之间的物质循环利用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换代,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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