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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9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印度1976年外商出资捐赠(规则)法

[接上页]

  中央政府有权-
  
  (a)禁止不在第4条规定范畴中的任何组织或任何人收取任何外国友好援助;
  
  (b)[在不违背第6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在该款中提到的团体,]5在收取任何外国援助前,须请求中央政府的允许;
  
  (c)要求任何人或何种类型的人、以及不属于第6条规定提到的任何团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规定的方式,向中央政府宣告其收受的外国友好援助的款项金额,以及收受援助的来源以及援助方式,作何种用途,以及以何种方式使用该外国友好援助;
  
  (d)要求不属于第9条规定提到的任何人或任何类别的人,在收取任何外国援助前须请求中央政府的允许;
  
  (e)要求不属于第9条规定提到的任何人或任何类别的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以规定的方式,向中央政府宣告其收受的外国援助的事实,以及援助的来源、接受援助的方式。
  
  中央政府不会做出上述禁令或要求,除非其认为这些团体、这个人或这类人收取的外商馈赠,或者如果这些人接受的外国友好援助,很可能损害以下-
  
  (i)印度的主权和完整;或者
  
  (ii)公众利益;
  
  (iii)任何议会的选举的自由或公平;或者
  
  (iv)与其他国家的友好关系;
  
  (v)有害于宗教之间、种族之间、各语系之间、种族群体之间、阶级之间及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
  
  第11条 :收取外国出资捐赠或援助时,为获取预先许可以固定格式提出的申请
  
  (1)任何个人、组织、团体或其他人,当其在本法项下或根据本法要求,为收取外国出资捐赠或援助,向中央政府预先请求许可时,应该在收取这些馈赠或援助之前,按照规定格式、以规定方式提出申请请求许可。
  
  (2)如果自申请收到之日起九十天内未能处理完毕第(1)款提到的申请,则在上述期限到期日,该申请中请求的许可应被认可为已被中央政府批准:
  
  如果中央政府已经通知申请人,由于特殊的困难,在九十天期限内不能处理完他的申请,则在九十天期满之日,该申请不能被认可为已被中央政府批准。
  
  第Ⅲ章:其他规定
  
  第12条 :禁止违反本法规定收取的货币对外支付的权力
  
  当中央政府以其认可的方式经过调查后,认为任何人保管的或控制下的任何物品或货币(不论印度货币或外币),属于该人违背本法规定收取的,则中央政府有权下达书面命令。除非依照中央政府书面命令,否则禁止该人将该物品或货币以任何方式支付、转送、传递或进行其他交易行为。应向该人宣读命令的副本,通告上述禁止处置该物品或货币的方式,1967年违法行为(查禁)法(1967年第37号)中的7条第(2)款、第(3)款、第(4)款、第(5)款中规定应适用于或涉及到如何处置这些物品与货币的问题,并且有关上述条款中涉及到货币、证券或信贷方面的规定,应解释为适用于这些物品与货币的规定。
  
  第13条 :接受外国出资捐赠的受益人制订账目
  
  第6条 提到的任何组织,都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以规定的方式制订:
  
  (a)关于其收受的外商馈赠的账目,以及
  
  (b)以何种方式使用该馈赠的记录档案。
  
  第14条 :账目和记录档案的检查
  
  如果中央政府根据任何书面记录的理由,有证据怀疑本法任何规定已经被、或正在被以下-
  
  (a)任何政党,或
  
  (b)任何人,或
  
  (c)任何组织,或
  
  (d)任何团体
  
  违背,则中央政府有权,以一般指令或特殊指令授权公报中提到的其认为适当的官员担任〔集团A岗位〕6(下文简称为授权官员),检查由任何政党、个人、组织或团体建立的任何账目或记录档案。如果可能的话,据此规定每位授权官员均应有权利在任何合理时间,即在日落前和日出后,为检查上述账目或记录档案记录任何诉讼凭据:
  
  除非授权官员在与联邦或州有关联的事务中已经担任{集团A岗位}不少于十年,否则不能授权该官员检查由政党设立的账目或记录档案。
  
  第15条 :查封账目或记录档案
  
  如果依照第14条检查某账目或记录档案后,授权官员有任何充分理由相信,本法项下的规定或有关外汇的其它法律规定已经被或正在被违背,则其有权查封这些账目或记录档案,并在为该违法行为提起诉讼的法庭上出示这些账目或记录档案:
  
  如果自这些揭示违法行为的账目或记录档案被查封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进行任何法律诉讼程序,则授权官员应退还该账目或记录档案。
  
  [第15A条:账目审核
  
  当任何组织或组织未能根据本法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查封的物品,或者为依照法律规定退还物品,或者如果在检查这些物品时,中央政府有任何充分理由相信本法任何规定已经被或正在被违背,则政府有权通过一般指令或特殊指令,授权其认可的公报指定的官员,担任A组职位,来审核由这些组织或组织保管或制定的账目簿,视情况而定。因此这些官员应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即在日落前和日出后,为审核上述的账目簿,着手调查或占有任何诉讼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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