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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6]32号
【颁布时间】 2006-04-19
【实施时间】 2006-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30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六)加强培训,提高纠风工作水平。
  
  针对近年来纠风工作任务不断拓展,纠风工作人员变化较大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纠风工作人员素质,今年9月份将举办一期纠风业务培训班,确保每一个县级以上纠风部门有一名同志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围绕专项治理任务,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撰写调研论文在培训班上进行交流,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确保及时高效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七)选准典型,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要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注意发现先进典型事例和人物,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先进单位、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各专项治理工作要找准突破口,充分发挥牵头部门、参与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探索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并予以推广。同时,对反面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通过抓反面典型,增大纠风工作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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