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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函[2006]22号
【颁布时间】 2006-03-22
【实施时间】 2006-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60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开展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李继臣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立中市地税局副局长
  
  滕光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员:侯铁民省交通规费局吉林分局副局长
  
  刘彦华省交通规费局吉林分局副局长
  
  吴钦明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张绍吉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
  
  唐佩君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邓正富市工商局车辆分局局长
  
  孟宪文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
  
  张文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常会市政府法制办监督检查处处长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全市外挂车辆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外挂车辆治理工作的原则、措施、步骤等做出总体部署;根据全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决定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与配合,及时组织对各县(市)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全市治理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全市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进行总结。
  
  3.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规费局吉林分局。
  
  主任:刘桂兰
  
  副主任:侯铁民刘彦华吴钦明张绍吉唐佩君
  
  邓正富孟宪文张文业常会
  
  成员:刘侠刘桂晶李长庚
  
  办公室职责:在市集中治理外挂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治理外挂车辆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全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的相关信息,定期向各级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加强与各县(市)的协调、联络,及时解释、解决各地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等信访事件;负责承办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开展治理外挂车辆的宣传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和谐的治理环境。广泛宣传治理车辆外挂工作的必要性和有关政策,使广大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治理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为运输经营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要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实施优惠政策,尽量减轻运输经营者的负担,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促进我市道路运输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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