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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6]21号
【颁布时间】 2006-03-14
【实施时间】 2006-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70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接上页]

  (三)评议考核的内容
  
  评议考核的内容主要是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2、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权限;
  
  3、行政执法依据是否合法;
  
  4、行政执法程序是否规范;
  
  5、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6、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情况;
  
  7、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8、行政执法的其他相关情况。
  
  (四)加强执法案卷评查
  
  执法案卷是对行政机关执法情况考评的客观依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按照《海西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做好建立执法档案工作,行政执法情况应有相应的案卷记录。对行政执法机关检查或进行评议考核时,应有计划地抽查一定数量的执法案卷,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应有执法案卷评查的事实根据。在必要时,可组织执法案卷的随机抽查、相互评查、阶段和年度评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通过案卷评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五)改革和完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应依法兑现奖惩,创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对依法行政、评议考核被评为优秀的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承诺不践诺以及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认定违法、变更和撤消率较高的行政机关和直接责任人员,可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有章不循,执法不公,行为不当,推诿扯皮、态度恶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受到群众投诉举报3次以上并查证属实的,区分一般工作失误与执法过错,依照《青海省行政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可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暂扣执法证件、取消评先资格和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3月1日-3月31日)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实施的原则,采取 “统一规划、上下同步运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方法,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改革。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市(县、行委)级人民政府、州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06年2月底前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并报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同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进行统一安排,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任务和方法步骤。法制、监察、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编制、审计、司法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在全州建立较完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
  
  (二)梳理汇集执法依据和公示阶段(2006年4月1日-4月30日)
  
  梳理执法依据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职能,与编制机构在“三定方案”中确定的职责相结合,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弄清本部门的职权;二是要将梳理专业法律规范与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相结合,防止顾此失彼;三是要将下级部门执行的执法依据与上级主管部门执行的执法依据相结合,提高梳理效率;四是要将梳理执法依据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相结合,保证法制统一。梳理和公示工作应在2006年4月底前完成。
  
  (三)分解执法职权阶段(2006年5月8日-8月31日)
  
  根据执法依据和“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按照编制分工和人员配置,将本部门的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法律责任,签定行政执法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要明确具体,便于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落实,便于上级机关对照检查。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制定规章制度要让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把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通过参与制定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理解,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在2006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责。各级执法机关要将职权分解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同时向社会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公开。
  
  (四)总结检查阶段(2006年9月1日-9月30日)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自查自验和认真总结,并向州政府写出专题报告,于9月15日前报送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政府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向全州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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