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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皖发[2006]5号
【颁布时间】 2006-03-07
【实施时间】 2006-03-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077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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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建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和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正确导向,在指导思想、发展战略、政策取向、规划布局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统筹安排城乡建设,构建平等和谐、良性互动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宏观管理、公共服务等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主动把新农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通盘筹划部署。
  
  三、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8)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抓好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发,狠抓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提高农业科技整体实力。开展现代农业科技行动,争取在五年内把全省农作物主推品种全面更新一次,使主要农作物的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55%以上,自育品种在省内市场占有率达到40%以上。省财政要确保农业科研投入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小麦高产攻关,逐步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继续抓好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工程、农村科技信息化工程和星火科技富民工程。认真组织实施“农机富民工程”,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9)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力推进“121强龙工程”,利用国家农产品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省财政农业产业资金、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资金、工业“三高”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着力扶持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较强的龙头企业。用足用好国家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大力扶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林业龙头企业,推进林业产业化。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暂免企业所得税。积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争取五年内使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数翻一番。筹备成立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10)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构筑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农产品国内销售体系、农产品出口体系、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体系。用三年时间建设和发展乡村日用消费品连锁店8000个,农资连锁店6000个,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215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50个,绿色批发市场3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30个。加强农产品贸易摩擦预警研究,开展农产品对外贸易知识培训,促进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加快农业林业减灾防灾体系、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
  
  (11)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认真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开展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搞好小麦、水稻、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标准粮田和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市场主渠道作用,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力争五年内全省粮油订单面积达到3000万亩以上。完善粮食主产县奖励政策,稳定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12)实施农业东向发展。利用我省农业优势,推进产品东进、资金东引、产业东接。建立与东部省市农产品产销协调长效机制,积极开拓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市场。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引导东部资金投向我省新农村建设。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的产业分工体系,打造与东部地区互动发展的农产品加工生产基地、生态农业基地、旅游休闲基地和技能型人才输出基地。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利用中国国际徽商大会(香港)以及各种行业招商、点对点招商活动,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
  
  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3)加速农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循环农业,继续抓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优质专用农产品生产,培育市场知名品牌。抓紧实施畜禽水产良种工程,积极发展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优质高效林产品原料基地,发展木竹和经济林果等林产品精深加工,实施苗木花卉产业化发展工程、沿江沿淮林纸一体化工程、林业“百千万”增绿增效工程。推进“农家乐”旅游示范点建设,大力发展农业旅游和乡村旅游。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以资源循环为重点,推进循环农业发展,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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