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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61 ││ 2│出版、印刷、出口、发行《圣经》的审批及印刷宗││ ││││教用品的批准││ ├──┤├──┼──────────────────────┼────────────────────────────┤ │ 62 ││ 3│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的审││ ││││批││ ├──┤├──┼──────────────────────┼────────────────────────────┤ │ 63 ││ 4│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审批││ ├──┤├──┼──────────────────────┼────────────────────────────┤ │ 64 ││ 5│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 ││││的审批││ ├──┤├──┼──────────────────────┼────────────────────────────┤ │ 65 ││ 6│在宗教活动场所外或跨省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批准││ ├──┤├──┼──────────────────────┼────────────────────────────┤ │ 66 ││ 7│新建、扩建、迁建寺观、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 ││││教活动场所及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 ││││造像的同意││ ├──┤├──┼──────────────────────┼────────────────────────────┤ │ 67 ││ 8│经省级宗教团体任命的宗教教职人员拟担任或者离││ ││││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从事宗教教务及跨省活││ ││││动的(事前)备案││ ├──┤├──┼──────────────────────┼────────────────────────────┤ │ 68 ││ 9│举办宗教培训班的(事前)备案││ ├──┤├──┼──────────────────────┼────────────────────────────┤ │ 69 ││ 10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的审││ ││││批(分级管理)││ ├──┼────┼──┼──────────────────────┼────────────────────────────┤ │ 70 │省公安厅│ 1│外国人入境、过境、居留、旅行的签证││ ├──┤├──┼──────────────────────┼────────────────────────────┤ │ 71 ││ 2│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审批││ ├──┤├──┼──────────────────────┼────────────────────────────┤ │ 72 ││ 3│核发枪支运输许可证、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及发放││ ││││公务、民用枪支持枪证││ ├──┤├──┼──────────────────────┼────────────────────────────┤ │ 73 ││ 4│狩猎场所配置猎枪的审批││ ├──┤├──┼──────────────────────┼────────────────────────────┤ │ 74 ││ 5│营业性射击场的批准和工程竣工后的验收││ ├──┤├──┼──────────────────────┼────────────────────────────┤ │ 75 ││ 6│发放华侨回国定居证││ ├──┤├──┼──────────────────────┼────────────────────────────┤ │ 76 ││ 7│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审批││ ├──┤├──┼──────────────────────┼────────────────────────────┤ │ 77 ││ 8│机动车运输(除通过高速公路外)超限的不可解体││ ││││的物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 ││││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批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