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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承办部门。│││ └────┴───────┴─────────────────────────┴─┴─┘ ┌────┬──────┬────────────────────────┬─┬─┐ ││││达│考│ │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标│核│ ││││分│分│ ├────┼──────┼────────────────────────┼─┼─┤ │││15.窗口有明显的工作职能指示标记。│2 ││ ││├────────────────────────┼─┼─┤ │││16.两个“文明窗口”设置有供群众休息、等候的桌│││ ││││3 ││ │││椅,书写的台椅及纸张、笔墨,饮水设施。│││ ││├────────────────────────┼─┼─┤ │││17.有供当事人或律师阅卷、摘抄、复印、传真的场│││ ││││1 ││ │││所和设施。│││ ││├────────────────────────┼─┼─┤ ││(六)│18.有为当事人或律师提供收转资料窗口和完善的接│││ ││便民利民措施││2 ││ │││收材料登记制度。│││ ││├────────────────────────┼─┼─┤ │││19.有供当事人或来访群众使用的电话、物品存放处、│││ ││││1 ││ │││铁皮柜等。│││ ││├────────────────────────┼─┼─┤ │││20.按照省法院提倡的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推行│││ │││面向基层,符合本地实际的立案、信访便民利民措施,│5 ││ │││并已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形成规范化管理。│││ ├────┼──────┼────────────────────────┼─┼─┤ │││21.有制度化的立案程序规定,使立案便捷、高效。│3 ││ ││├────────────────────────┼─┼─┤ │││22.有专门的大案、要案立案管理规定,能及时将所│3 ││ │││受理的大案、要案向院领导及上级法院报告。│││ ││├────────────────────────┼─┼─┤ │││23.有案件排期工作规定,所有案件实现“四排定”。│3 ││ ││├────────────────────────┼─┼─┤ │││24.有审限跟踪制度,能及时对超审限的案件实行警│3 ││ │││示催办。│││ ││├────────────────────────┼─┼─┤ │││25.有来信来访工作规定,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3 ││ │││度化。│││ ││├────────────────────────┼─┼─┤ │││26.有信访摘报制度、重大信访报告制度及督办案件│3 ││ │ 三、 │(七)│办理制度。│││ │工│立案、流程││││ │作│管理、信访等├────────────────────────┼─┼─┤ │制│规定及制度│27.有挂牌上岗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挂牌│3 ││ │││上岗。│││ │度│││││ ││├────────────────────────┼─┼─┤ │││28.有服务承诺制度。对外公布立案受理、信访处理、│││ │││信息查询等有关办理的时间、期限、目标等承诺,做│4 ││ │││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 │││29.有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文明窗口”的工作│││ │││职责、办事程序,设有投诉电话,主动解答群众疑问,│3 ││ │││接受群众监督。│││ ││├────────────────────────┼─┼─┤ │││30.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首接责任制度,做到不推脱、│││ ││││3 ││ │││不搁置,及时处理或移交。│││ ││├────────────────────────┼─┼─┤ │││31.窗口工作,实行岗位“三定”制度,做到定岗、│3 ││ │││定人、定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