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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粤高发[2004]27号
【颁布时间】 2004-02-20
【实施时间】 2004-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433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

[接上页]

  │││承办部门。│││
  
  └────┴───────┴─────────────────────────┴─┴─┘
  
  ┌────┬──────┬────────────────────────┬─┬─┐
  
  ││││达│考│
  
  │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标│核│
  
  ││││分│分│
  
  ├────┼──────┼────────────────────────┼─┼─┤
  
  │││15.窗口有明显的工作职能指示标记。│2 ││
  
  ││├────────────────────────┼─┼─┤
  
  │││16.两个“文明窗口”设置有供群众休息、等候的桌│││
  
  ││││3 ││
  
  │││椅,书写的台椅及纸张、笔墨,饮水设施。│││
  
  ││├────────────────────────┼─┼─┤
  
  │││17.有供当事人或律师阅卷、摘抄、复印、传真的场│││
  
  ││││1 ││
  
  │││所和设施。│││
  
  ││├────────────────────────┼─┼─┤
  
  ││(六)│18.有为当事人或律师提供收转资料窗口和完善的接│││
  
  ││便民利民措施││2 ││
  
  │││收材料登记制度。│││
  
  ││├────────────────────────┼─┼─┤
  
  │││19.有供当事人或来访群众使用的电话、物品存放处、│││
  
  ││││1 ││
  
  │││铁皮柜等。│││
  
  ││├────────────────────────┼─┼─┤
  
  │││20.按照省法院提倡的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推行│││
  
  │││面向基层,符合本地实际的立案、信访便民利民措施,│5 ││
  
  │││并已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形成规范化管理。│││
  
  ├────┼──────┼────────────────────────┼─┼─┤
  
  │││21.有制度化的立案程序规定,使立案便捷、高效。│3 ││
  
  ││├────────────────────────┼─┼─┤
  
  │││22.有专门的大案、要案立案管理规定,能及时将所│3 ││
  
  │││受理的大案、要案向院领导及上级法院报告。│││
  
  ││├────────────────────────┼─┼─┤
  
  │││23.有案件排期工作规定,所有案件实现“四排定”。│3 ││
  
  ││├────────────────────────┼─┼─┤
  
  │││24.有审限跟踪制度,能及时对超审限的案件实行警│3 ││
  
  │││示催办。│││
  
  ││├────────────────────────┼─┼─┤
  
  │││25.有来信来访工作规定,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3 ││
  
  │││度化。│││
  
  ││├────────────────────────┼─┼─┤
  
  │││26.有信访摘报制度、重大信访报告制度及督办案件│3 ││
  
  │ 三、 │(七)│办理制度。│││
  
  │工│立案、流程││││
  
  │作│管理、信访等├────────────────────────┼─┼─┤
  
  │制│规定及制度│27.有挂牌上岗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挂牌│3 ││
  
  │││上岗。│││
  
  │度│││││
  
  ││├────────────────────────┼─┼─┤
  
  │││28.有服务承诺制度。对外公布立案受理、信访处理、│││
  
  │││信息查询等有关办理的时间、期限、目标等承诺,做│4 ││
  
  │││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
  
  │││29.有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文明窗口”的工作│││
  
  │││职责、办事程序,设有投诉电话,主动解答群众疑问,│3 ││
  
  │││接受群众监督。│││
  
  ││├────────────────────────┼─┼─┤
  
  │││30.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首接责任制度,做到不推脱、│││
  
  ││││3 ││
  
  │││不搁置,及时处理或移交。│││
  
  ││├────────────────────────┼─┼─┤
  
  │││31.窗口工作,实行岗位“三定”制度,做到定岗、│3 ││
  
  │││定人、定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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