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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建立符合我省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特点的分配制度 15、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经费合法、标准合理和发放透明的原则。内部收入分配方案的设计要着眼于有效保证任务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吸纳人才和稳定人才,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广播影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6、结合经费自给率和财政支持强度,对不同类型的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收入分配形式和管理办法。对事业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可试行工资总额包干的管理办法,允许将单位创收中规定可分配部分,纳入单位内部分配;对国家财政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可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的基础上,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从创收中提取一定经费,用于搞活单位内部分配;对有条件的、经费完全自给的广播影视事业单位,经批准可试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自主制定内部分配办法;对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执行企业的分配制度。 17、积极探索建立按岗定酬与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相结合、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分配办法,岗变薪变。岗酬设计要向重要岗位和艰苦岗位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人质倾斜。岗位工资应以岗位的责任轻重、艰苦程度、工作量大小和技术含量高低等作为确定岗位工资的依据。 18、根据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工作特点,内部收入分配可实行单位、部门和个人分级考核、分级分配制度,下放收入分配权,调动各部门和个人的积极性。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薪酬分配量,由单位人事(劳资)、计财等部门考核其量化指标后,在确定的单位工资总额中切块发放,将本部门的薪酬与整个部门的工作目标联系起来;职工个人的薪酬分配同个人完成工作的质量、数量所体现的个人贡献挂钩,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对职工进行考核。通过分级考核做到单位内部各部门的工资总额能升能降,个人收入能高能低。单位可以将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中活的部分和各项津补贴等合在一起拉开档次重新分配,也可以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的分配办法。 19、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转化科技成果奖励和优惠的政策,探索将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勇于创新,并允许在创新中通过成果转化获取相应收人。提倡一流人才一流贡献一流报酬。 四、完善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20、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促进各类人才有序流动。广播影视事业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发展及人才结构现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人才流动办法,为各类人才合理有序地流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打破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弊端,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广播影视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21、发挥人才服务机构的作用。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在人才招聘、人员托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作用,配合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的人事代理服务,为各类人才合理流动牵线搭桥,为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员的能进能出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促进广播影视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22、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要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和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要采取先挖渠、后分流的办法,通过兴办发展新的产业、转岗培训、流动调剂、进修学习、自谋职业、离岗退养等方式安置未聘人员;引导鼓励未聘人员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在新的领域发挥作用,并提供创办或进入企业的优惠条件;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通过人才服务机构对未聘人员进行托管。对单位内部的未聘人员,要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五、加强对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23、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组织、宣传和人事行政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要与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一起,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人事制度改革要与整个广播影视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推进。各级广播影视部门和单位要成立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指导。 24、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播影视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的方案要由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和艰巨性,在改革过程中,要做好群众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环境,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改革的积极性,积极稳妥地把我省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