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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七、仪器测定污染度%之│ │││││││验方法及程序”实施│ │││││││八、九十六年一月一日以│ │││││││须达本标准。│ │││││││九、轻型客货两用车应用│ │││││││十、柴油小客车遵循欧盟│ │││││││后续修正之规定,并│ │││││││B (2005)列之排放│ │││││││同符合本标准。但目│ │││││││测试方法须符合上表│ │││││││十一、重型客、货车遵循│ │││││││定及其后续修正之│ │││││││节表 1、表 2中│ │││││││) 等列之排放标准│ │││││││合本标准。但目测│ │││││││试方法须符合上表│ ├──┴──┴───┼──┼──┼──┼───────────┤ ││30│–│30│一、仪器测定污染度%之│ │││││验方法及程序”实施│ │││││二、九十六年一月一日以│ │││││须达本标准。│ └─────────┴──┴──┴──┴───────────┘ ┌────────────────┐ │注│ ││ ││ ││ ││ ││ ││ ││ ││ ││ ├────────────────┤ │燃料引擎汽车,其排放标准之单位为│ │ (g/bhp-hr) ,以美国 FTP-Transi-│ │动力计上测试。│ │燃料引擎汽车,其排放标准之单位为│ │以美国 FTP-75 测试型态于车体动力│ ││ │燃料引擎汽车碳氢化合物 (HC) 排放│ │合物 (NMHC) 。轻型柴油及替代清洁│ │合物 (HC) 排放标准为非甲烷有机气│ ││ │燃料引擎汽车非甲烷碳氢化合物 (N-│ │NOx)排放标准值之和为应符合下列│ ││ │ (NMHC) 及氮氧化物 (NOx)排放标│ │克/制动马力–小时 (g/bhp.hr) 。│ │ (NMHC) 及氮氧化物 (NOx)排放标│ │克/制动马力–小时 (g/bhp.hr) ,│ │物排放标准值为 0.5克/制动马力│ │) 。│ │W)界于 2500 公斤至 3500 公斤之│ │标准,任选其一。│ │验须经累积行驶年限或里程数或引擎│ │,仍符合本标准,规定如左表。│ │系统之有效使用期限,规定如左表:│ ├──────┬───────┐│ │久试验│保证期限││ ├──────┼───────┤│ │年/8 万公里│5 年/8 万公里││ ││││ ├──────┼───────┤│ │年/8 万公里│5 年/8 万公里││ ││││ ├──────┼───────┤│ │年/17.6万公│5 年/8 万公里││ ││││ ├──────┼───────┤│ │年/29.6万公│5 年/16万公││ ││里││ ├──────┼───────┤│ │年/46.4万公│5 年/16万公││ ││里││ ├──────┴───────┘│ │测定方法,依“柴油汽车排气烟度试│ │。│ │后出厂之国产新车及装船之进口车辆│ ││ │轻型货车标准。│ │ 98/69/EC 指令之相关测试规定及其│ │符合该指令附录I,5.3.1.4 节表中│ │标准及其后续修正之排放标准,亦视│ │测判定及仪器测定黑烟之排放标准、│ │及前述之规定。│ │欧盟 1999/96/EC 指令之相关测试规│ │规定,并符合该指令附录I,6.2.1 │ │ B1 (2005) 、B2(2008) 、C (EEV│ │及其后续修正之排放标准,亦视同符│ │判定及仪器测定黑烟之排放标准、测│ │及前述之规定。│ ├────────────────┤ │测定方法,依“柴油汽车排气烟度试│ │。│ │后出厂之国产新车及装船之进口车辆│ ││ └────────────────┘ 第 6 条 机器脚踏车排气管排放一氧化碳 (CO) 、碳氢化合物 (HC) 、氮氧化物 (NOx)之标准,分行车型态测定与惰转状态测定;排放粒状污染物之标准,分目测判定与仪器测定,规定如下表: ┌─┬─┬───┬─────┬────────────────┐ │││车型种││排放│ ││施││├───────────┬────┤ │交││││行车型态测定│惰转状态│ │通│行││││测定│ │工│││适用情形├──┬──┬──┬──┼──┬─┤ │具│日│││CO (│HC (│NOx │HC+N│ CO │HC│ │种││││克/│克/│ (克│OX (│ (%│ (│ │类│期│││公里│公里│/公│克/│) │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