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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3]52号
【颁布时间】 2003-09-05
【实施时间】 2003-09-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497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快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完善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快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完善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理顺管理体制,避免重复建设,使我区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与全国保持同步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加快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完善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清产核资、网络整合等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顺利进行。要严肃纪律,在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期间,各地、各部门要严禁转移广播电视网络资产,不得借机向现有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经营管理单位调入人员,不得拖延和阻碍网络整合工作。如有违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九月五日

  
  
关于加快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完善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的批复》(桂政办函[2000]43号)精神,2000年3月,自治区组建了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自公司成立以来,我区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工程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目前,全区广播电视光缆干线网工程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形成了全区广播电视传输分配网。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管理体制极度分散。由于广电网络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全区网络资源管理仍处于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小环境发展、低层次运作的状况。二是网络传输存在安全隐患。由于网络管理体制的分散,造成各地乱播滥放现象时有发生,要确保党和国家的声音及时、安全传入千家万户,任务还很艰巨。三是资源闲置、效益低下。由于全区网络未实现三级贯通、统一运营,造成负债6.5亿元,所形成的网络资产业务单一、效益低下,难以发挥全区有线网络资源的整体优势。这些状况已成为阻碍我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瓶颈。因此,深化广播电视事业改革,加快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有效整合,实现体制、机制创新,是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确保党和国家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的政治需要;是适应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社会需要;是盘活现有网络存量资源,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繁荣事业、壮大产业的发展需要。
  
  为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根据最近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及全国广播影视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借鉴陕西等省(区)网络整合的先进经验,从我区的实际出发,遵循“行政整合、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总体思路,现提出我区加快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完善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方案。
  
  一、网络整合的工作目标
  
  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全区联网、互联互通、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体系,提高我区广播电视网络的整体竞争力,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进一步扩大中央和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覆盖,确保广播电视喉舌功能的充分发挥,确保党和国’家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实现广播电视网络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网络整合的基本原则
  
  (一)政治性原则。全区广播电视网络整合是加强中央和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牢固占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确保政令畅通和安全传输的一项政治性任务,必须坚持广播电视网络的政治属性和喉舌作用。
  
  (二)整体性原则。网络整合必须坚持从全局出发,着眼于长远发展,保证全程全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形成三级贯通、高效运行的整体网。
  
  (三)规范性原则。网络整合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构建规范、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三、资产重组与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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