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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2]61号
【颁布时间】 2002-12-23
【实施时间】 2002-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15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流通现代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要抓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新机遇,积极有序地扩大流通产业的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际著名商业跨国集团来吉林投资,设立商品采购中心、分销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其他各种类型的企业,使“吉林货”直接进入国际营销网络。同时,充分利用其带来的先进流通理念、流通业态、流通技术和流通管理方法,促进我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带动流通产业的整体进步。鼓励有实力的流通企业走出去,把我省的优势产品推向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长春、吉林等地要率先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积极培养实现商品流通业现代化所需的各类人才。
  
  推进流通现代化,培养和造就一支熟悉现代流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关键,要把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战略性任务来抓。省内有关高校、高职、高专要面向市场需求,调整专业和研究方向,增设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以及国际贸易等应用性专业和课程,逐步建立完善现代流通经济学科体系,为流通产业培养具有跨学科综合能力、精通国内外贸易规则和惯例的高素质人才;对流通现代化急需的优秀人才,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提供相对优厚的待遇,吸引国内外各类人才加盟,充实我们的人才队伍;流通企业要从自身的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对员工,尤其是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坚持在校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基础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流通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通过以上多种形式,全面提高我省流通产业从业人员素质。
  
  (四)培育一批示范企业。
  
  各级流通主管部门要选择一批业态先进,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社会形象、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良好的典型企业作为流通现代化示范企业,重点扶持,大力宣传,形成样板群体,充分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从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其它先进业态的企业中有选择地确定一批联系单位,随时了解掌握发展动态,及时帮助企业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营造推动、支持流通现代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加大对实现商品流通业现代化的政策扶持力度。
  
  ——允许连锁超市经营烟、酒、书籍、报刊、邮票、信封、明信片等带有专营性质的商品,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经营非处方药品;连锁店办理专营商品经营资格,由总店统一申请,审批机关在一个批件中予以确认,各连锁店持有总店的相关商品经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即可,不必重复办理申请;
  
  ——连锁经营企业总店统一配送的商品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各连锁店对同一批次的商品不必重复申请委托检验;
  
  ——简化连锁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对连锁经营范围的核定扩展为按行业大类核定,总部设立的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
  
  ——对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由国家税务局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可由总店统一缴纳增值税;
  
  ——地级市的交通管理部门要为连锁企业的配送车辆发放禁行线和高峰期通行、停靠许可证,保证连锁企业配送商品货畅其流。
  
  ——加大国债支持流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连锁企业信息化建设等列入国债贴息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加大对重点企业政策扶持的力度。“十五”期间,列入全省重点扶持的省内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在资金上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优先安排贷款;扶持效益好的重点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股票上市等途径募集社会资金,扩大经营规模;省计委、省经贸委要将重点流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列入技改计划,并协助重点企业争取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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