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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专业生产厂点,按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7号)规定,实施专业生产厂点的定点审查,与质监部门密切配合,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 (二)公安部门 1.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履行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职能;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相关重点单位岗位作业人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2.公安治安部门依法履行剧毒化学品的备案登记工作,严格监控剧毒化学品流向。负责受理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3.交巡警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监督,防范危险化学品道路安全事故。 (三)交通(海事)部门 1.全面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认定制度,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资质进行全面审验。 2.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 3.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安全知识考核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4.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 (四)环境保护部门 1.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明确处置危险化学品的专门单位,实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定点处置。 2.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工作。 (五)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对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依据经贸部门的批准证书办理工商登记,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方能进行营业执照的年审。 3.加强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质监部门 1.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和无证查处工作。 2.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依法查处伪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和运输槽罐。 3.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实施监督检查,并定期开展检测检验工作。 (八)邮政部门 1.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收寄,加强内部作业管理,严把收寄验视关。 2.监督检查隐瞒内件名称、性质、违章夹寄危险化学品和将危险化学品匿报、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的行为。 (九)民航部门 1.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航空运输进行监督管理。 2.民航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民航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铁路部门 1.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条件的暂行规定》、《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审查暂行规定》、《铁路剧毒品运输跟踪管理规定》。 2.铁路部门对托运人申报的《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应认真审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等,方可办理《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 3.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选择有资质的化学品鉴定单位作为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鉴定单位,选择有资质的包装试验单位作为危险货物包装测试单位。 4.依法查处夹带和匿报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法行为。 四、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应急救援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一项社会性减灾救灾工作,迅速、有效地对事故进行应急救援能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消除、减轻事故后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危险化学品的特点决定了在其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处置废弃等环节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其应急救援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具有危险性、复杂性、突发性,如果准备不充分、处置不恰当就会扩大事故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