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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村供销社、信用社的关系。供销社和信用社本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现在正处于“还社于民”的改革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与供销社、信用社开展业务合作和联合共同开展服务活动并要鼓励支持供销社、信用社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5.正确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的关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代表会员同这些企业建立牢固的业务联系为会员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在自愿原则下也可以吸收这些企业为团体会员更好地开展加工、销售服务还可以向这些企业参股组建股份制企业。属于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也可以鼓励其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论采取哪种形式企业都要正确处理与农户的关系结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五、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要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上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开展调研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的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外的关系进行宣传教育、培训骨干支持农协开展各项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好日常业务。3个试点区县政府相应建立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认真负责把这项工作切实抓好。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支持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农业部门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审批登记工作并要重点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的规划、法规政策及组织建设的宏观指导加强审批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的各类企业的审批登记、发照工作体改、科技、计划、财政、银行、税务、土地、电力等部门都要立足本身搞好服务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