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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萍乡市委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2-11-12
【实施时间】 2002-11-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29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萍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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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治部协同市委主管部门和县(区)党委管理县(区)检察院领导班子、负责院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和协管县(区)人民检察院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负责全市检察机关争先创优、表彰奖励、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工作总体状况,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县(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目标管理、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检察机关中长期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对全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主管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工作,承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考评的日常工作。
  
  (三)侦查监督处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研究审查批捕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办法。
  
  (四)公诉处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的指导;负责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抗诉的案件,对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务;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相关工作;研究公诉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办法。
  
  (五)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款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县区的重大和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研究分析全市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市反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实施细则、办法。反贪污贿赂局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指导科,均为副科级。
  
  (六)渎职侵权检察处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县区的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市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实施细则、办法。
  
  (七)监所检察处负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超期羁押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侦查工作和其他自侦案件立案前调查工作的指导;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市监所检察业务工作实施细则、办法。
  
  (八)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对全市民事经济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职务;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市民事、行政监督业务工作实施细则、办法。
  
  (九)控告申诉检察处(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的指导;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依法办理检察机关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承办检察机关的刑事赔偿事项;综合反映控告、举报情况和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全市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实施细则、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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