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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冀政办[2002]18号
【颁布时间】 2002-11-07
【实施时间】 2002-1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1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推进后勤服务、配套服务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社会服务为主转变。加快中介机构与机关、事业单位脱钩步伐,使之尽快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企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政府机构,其后勤服务设施都要向社会开放,营利性的后勤服务机构都要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对后勤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以资本金的形式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兴办面向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将其核心竞争力以外的附属服务剥离成社会化的专业服务。
  
  四、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开放步伐
  
  按照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标准,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电力、电信、供水、供热、供气等垄断行业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放宽外贸、公用事业、教育、文化、中介组织等准入条件。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一律鼓励和允许内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特别是交通、通信、公用事业、旅游等领域。改革市场准入审批制度,清理有关规定和文件,大幅度减少行政性审批。
  
  抓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机遇,全面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各级各部门要及早做好准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步骤地开放金融、电信、商贸、旅游、文化、医疗、中介组织等领域。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实行更为开放的政策。以多种形式和灵活方式吸引外资,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通用标准,提升整体竞争力。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广泛开展对外设计咨询、工程技术承包、劳务合作、医疗保健、民间艺术等服务。
  
  五、制定行业规范,推进标准化建设
  
  研究制定规范服务业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的法规,加快向国际惯例靠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广泛树立信誉为本的理念和行为规范,建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
  
  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技术标准、行业规划、协调服务、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对经济鉴证中介机构的监管,使其与政府部门脱离隶属关系。
  
  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建立完善服务质量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全面贯彻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对目前尚无国家标准的领域,抓紧制定省级地方标准,规范服务业经营行为。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质量管理、环保、职业安全、卫生等体系认证,增强竞争能力,为进入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
  
  六、加快城镇化进程,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与实施城镇化战略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调整城镇规模结构,扩大城市服务消费群体,为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创造需求基础。
  
  各设区市要优化城市经济结构和主城区的空间布局,大力发展服务业,使之成为贸易中心、娱乐中心、信息中心、科学和教育中心,依托服务业搞活城市经济,通过扩张城市经济规模,带动服务业发展。
  
  继续实施“退二进三”,调整大中城市用地结构,提高服务业用地比重。逐步将市区污染大、占地多等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企业关闭或迁出,退出的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优先用于服务业。
  
  充分发挥小城镇对农村服务业的重大带动作用。深化土地、户籍、投融资等制度改革,突出地方特点,集中力量优先建设县城及中心镇,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使之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载体。集中精力抓好10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镇、40个省定重点镇和一批特色小城镇的建设,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七、广辟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把服务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优化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商贸流通、餐饮、运输仓储等传统行业,进一步拓宽社区服务、旅游、文化体育等就业弹性较高的领域,使这些创业和就业成本较低、门槛不高、增长潜力大的行业尽可能地增加就业机会。
  
  落实扩大就业的各项政策,制定落实鼓励发展社区服务、农业服务、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工商、城管等优惠政策,拓宽服务领域,开辟新的就业渠道。鼓励实行非全日制、临时制、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的就业形式,为扩大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资金扶持、购买培训成果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多种形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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