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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 2002-11-07
【实施时间】 2002-1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1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振清的讲话--认真贯彻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 努力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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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调研工作
  
  要高质量地审理好知识产权案件离不开高质量的调研工作。在我市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历来非常重视对审判实践中各种问题的调查研究。我们在调研工作中的一些好的作法一定要坚持:
  
  1.要坚持以撰写调研报告等调研文章的方式对某些法律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市高院民三庭一般每年都根据审判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调研课题,动员和组织全市三级法院的力量共同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我们三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也要结合自身案件的审理,要求每位审判人员每年都要完成一定数量的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学术论文,同时为调研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以及提供发表展示的机会。
  
  2.要坚持以举办专题研讨的形式探讨审判中具有普遍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市各级法院,尤其高、中两级法院每年都举办规模不等的专题研讨活动,如近两年市高院就举办了专利侵权判定标准问题、专利行政案件审判研讨会,市第一中院举办了企业名称与商标权权利冲突研究会,市第二中院举办了域名法律问题、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问题研讨会等。这些活动不仅法官参加,而且还都邀请了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行政机关的同志与会,这对开阔法官的思路,进一步提高调研的质量是很有帮助的。
  
  3.要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力度,通过监督指导发现审判工作中的新问题。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监督指导的职能,目前,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除了要坚持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每年就一、二审有关问题交换意见外,上级法院的同志还应当经常到下级法院了解工作,下级法院对在审判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及时向上级法院反映。
  
  4.要通过编撰学术书籍汇总调研成果、探讨疑难问题。近年来,我市法院编写并出版了几部知识产权审判方面的书籍,尤其是市高院民三庭与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合作编撰的《知识产权办案参考》,成为我们进行调研的一个新的阵地,由于其编写方式比较灵活、内容新、实用性强,因此受到了知识产权界的普遍关注,这对提高法官的调研能力、展示调研成果、促进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前,知识产权案件增长迅速,我们的办案压力很大,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切不可忽视调研工作的开展,要注意处理好办案与调研的关系,力争取得办案与调研工作的双丰收。
  
  二、贯彻最高法院座谈会精神,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最高法院这次会议非常重要,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在此,我再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在曹建明同志的讲话中,首先强调的就是要把握目前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认清形势的问题,在我市知识产权审判的各种会议上也是一再强调。可能有的同志认为这个问题是过于空洞,与具体办案关系不大。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我们不能在工作中只是埋头办案而不问世事,我们更要纠正只知就案办案而忽视案件社会效果的做法。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国家的市场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与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密切相关。虽然大家从事这项审判工作的时间有长有短,但可能都知道,在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进程中、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历程中、在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过程中,我市法院审理的一些案件都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很好地配合了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我们可以想见,如果我们在审理涉及美国迪斯尼公司卡通形象著作权案、审理侵犯奥林匹克五环标志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案件时,只是陷在法律条文之中,而不顾及审理这些案件所面临的形势,不考虑案件判决可能产生的社会效应,那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也是不断变化的。例如,在曹建明副院长的报告中提到,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我们的调研工作主要是围绕理论或法律条文上的研究,而在入世以后,更需要的是更具有实践意义的研究。世贸组织新一轮有关知识产权的谈判,将着重解决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扩大地理标识保护范围、TRIPS协议下对传统知识和民俗的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在这种形势下,人民法院应当密切注意谈判的进展情况,针对已经出现的地理标识、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件,适时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可见,认清形势,了解目前国际、国内一切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最新信息、理论动态,尤其是关注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是提高我们工作成效、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能否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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