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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公安厅、教育厅、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 康复工作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功能,增进健康,提高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适应能力的一项善举,是发扬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康复一人,解救一家,稳定一片。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残疾人改善生存状态,提高生命质量,回归社会主流,同时也有利于激发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热情,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和坚持执政为民的德政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务求抓出实效。 我省现有残疾人520多万,其中大多数都有康复需求。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康复经费缺口大;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不牢固,缺乏持续发展能力;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匮乏,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等。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1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方针、任务目标和指导原则 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对康复服务的迫切需求,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以基层为工作平台,积极开发社会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康复服务能力,提高康复技术水平,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任务目标是:到2005年,城市有需求的残疾人70%得到康复服务;农村达到50%。到2010年,城市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康复服务,农村达到70%以上。到2015年,全省同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原则是: (一)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工作重点。从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出发,兼顾多样性康复需求,紧紧围绕覆盖面广、时效性强、残疾人迫切需求的项目开展工作。 (二)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综合开发社会资源共同推进;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康复工作模式。 (三)实施重点工程与提供普遍服务相结合。根据我省实际,选择残疾人迫切需要又有可能做到的康复项目,确定并实施一批重点工程;推进社区与家庭康复,推广实用、易行的康复方法,普及康复服务,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四)因地制宜,开拓创新。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适时拓展康复内容,增加服务项目;注重现代康复医学的研究、掌握、吸收和应用;注重高新技术在康复领域的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充实、完善康复工作管理、指导、服务网络 建立完善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使康复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训练服务自上而下通过网络组织实施。 调整、充实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完善机构,加强领导,将残疾人康复纳入成员单位的职责范围,加强沟通,密切合作。 充分发挥康复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建立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组,制定技术标准,培训业务骨干。确定相应机构作为当地技术资源中心(站、点),深入基层指导,普及康复知识,提供康复服务。 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工疗站、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的作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形成社区康复网络,使残疾人得到便捷的康复服务。 (二)抓住重点,突破薄弱环节 残疾人康复工作有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聋儿语训、精神病防治、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康复训练与服务、麻风畸残康复、残疾预防等八项内容。要根据各个项目的不同特点,抓住重点,找准薄弱环节,研究突破薄弱环节的方法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