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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发[2002]81号
【颁布时间】 2002-12-05
【实施时间】 2002-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3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接上页]

  (五)广辟渠道,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把服务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优化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等就业潜力大的服务行业。在促进传统服务业升级的同时,继续注重发挥商贸流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增加就业的潜力和优势。鼓励服务业企业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积极支持服务业各行业拓宽服务领域,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项目要优先给予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
  
  加快建设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大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掌握再就业的技能和本领。教育和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积极从事服务业工作。进一步改善服务,简化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相关手续,支持失业人员通过非正规就业组织创业和就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改变由于管理体制造成的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人为分割的现象,优化整合资源,形成区域或城市就业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促进人力市场的统一,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六)加强引导,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发展服务业主要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同时也要注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为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98号文件精神,安排一定数量政府投资,设立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各行署、市政府也要建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积极扶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银行要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积极向符合贷款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及其建设项目发放贷款。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积极向银行推荐有效益的服务业项目。
  
  (七)加大力度,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服务业领域可以由市场和社会自我管理的事项,逐步取消行政审批。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进一步增强审批的透明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效率。推广“一站式”服务和社会服务承诺制。规范对服务业企业的检查制度,执法部门必须依法执行公务,对企业的监督主要放在是否合法经营、是否照章纳税等方面,禁止向服务业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服务业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推进标准化建设。整顿和规范服务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逐步调整和形成对服务业合理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四、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对服务业发展的领导。省里将成立全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有关事宜。各地市也要确定部门及相关人员负责服务业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搞好服务业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编制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保证服务业快速、有序发展。强化服务业发展的项目支撑体系,谋划、规划和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生活发挥重要影响的服务业项目。在区域性中心城市规划一批辐射力强、牵动力大的服务业项目,在边远地市规划一批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特色项目。
  
  做好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评估和监测、预测等管理工作。加强统计工作,完善服务业评估、监测体系。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目前通行的统计规则,完善全省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开展经常性调查。对于新兴行业,尽快建立行业标准,完善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发挥信息的导向作用。
  
  
200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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