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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对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在乡镇直接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满15年(女性不少于10年)的国家农技人员和国家招聘农技人员,此次竞岗落聘、需要分流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实行离岗退养政策,先按其在岗工资的规定折率发给离岗退养工资,原享受的工资待遇累计档案工资到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计发退休费的依据,如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提前离岗退养的国家农技人员和国家招聘农技人员纳入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对由县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手续的编制内其他人员(包括农民技术员),竞岗落聘、需要分流的,由当地政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妥善解决。 六、切实解决好退休和提前离岗退养农技人员的工资待遇 国家农技人员和国家招聘农技人员正式退休,或提前退养的,纳入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管理,其退休或退养期间的工资以及单位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由财政渠道解决;退休和离岗退养人员所在单位已经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调整到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其中提前离岗退养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退休人员按当地养老保险规定发放退休费。对此,各地要严格执行,对退休和提前离岗退养的国家农技人员和国家招聘农技人员逐一调查核实,解决工资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江苏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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